宁夏宝乾拍卖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11套商业,住宅房地产及4个地下停车位租赁权拍卖公告
- 2025-11-06
项目名称: 宁夏宝乾拍卖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11套商业,住宅房地产及4个地下停车位租赁权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 NXBQPM-2025-01
招标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采购标的物: 商业房地产、地下停车位168号租赁权、地下停车位169号租赁权
项目地区:宁夏 银川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11套商业、住宅房地产及4个地下停车位租赁权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名称
位于宁夏银川市11套商业、住宅房地产及4个地下停车位租赁权
拍卖项目编号
NXBQPM-2025-01
拍卖机构
宁夏宝乾拍卖有限公司
公示起始日期
2025年11月6日
公示截止日期
2025年12月5日
标的所在地区
银川市兴庆区
一、委托人承诺
本委托人现委托宁夏宝乾拍卖有限公司在中拍平台()对位于银川市兴庆区11套商业、住宅房地产和4个地下车位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转让方简况
委托人基本情况
委托人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注册地(住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5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蔡菊
公开拍卖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三、拍卖标的简况
位于银川市兴庆区11套商业、住宅房地产和4个地下车位租赁权,具体详情详见下列明细表:
序号
拍卖标的
建成年代
结构
层数
建筑面积/数量
单位
参考价(元)
1
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路54、56、56-1、58号商业房地产
1986年
混合
1/6
222.11
㎡
2,490,964.00
2
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路253号商业房地产
1991年
混合
1/6
60.41
㎡
730,840.00
3
银川市兴庆区北安巷18号11号楼1单元101室住宅房地产
1999年
混合
1/6
58.85
㎡
200,737.00
4
银川市兴庆区北安巷18号11号楼1单元102室住宅房
1999年
混合
1/6
58.85
㎡
220,805.00
5
银川市兴庆区北安巷18号11号楼1单元201室住宅房
1999年
混合
2/6
58.85
㎡
220,805.00
6
银川市兴庆区北安巷18号11号楼1单元302室住宅房
1999年
混合
3/6
58.85
㎡
226,808.00
7
银川市兴庆区北安巷18号11号楼2单元501室住宅房
1999年
混合
5/6
58.85
㎡
180,670.00
8
银川市兴庆区北安巷18号11号楼2单元502室住宅房
1999年
混合
5/6
58.85
㎡
180,670.00
9
银川市兴庆区北安巷18号11号楼3单元502室住宅房
1999年
混合
5/6
69.92
㎡
214,654.00
10
银川市兴庆区北安巷18号11号楼4单元601室住宅房
1999年
混合
6/6
58.85
㎡
170,606.00
11
银川市兴庆区北安巷18号11号楼4单元602室住宅房
1999年
混合
6/6
58.85
㎡
170,606.00
12
国际花园地下停车位168号租赁权
2002年
钢混
-1
1.00
个
45,000.00
13
国际花园地下停车位169号租赁权
2002年
钢混
-1
1.00
个
45,000.00
14
国际花园地下停车位170号租赁权
2002年
钢混
-1
1.00
个
45,000.00
15
国际花园地下停车位171号租赁权
2002年
钢混
-1
1.00
个
45,000.00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宁夏瑞联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年7月22日
拍卖标的对应的评估价值
详见《评估报告》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拍卖条件
拍卖底价
评估价值
价款支付方式
按双方签署的《竞买协议》约定执行
竞买注意事项
1.意向竞买人须于2025年12月5日18时00分前向宁夏宝乾拍卖有限公司账户交纳拍卖保证金,拍卖保证金设定为:1号商业房25万元/套、2号商业房7万元/套、住宅房3万元/套、地下停车位0.5万元/个。(标的明细详见拍卖资料),并至宁夏宝乾拍卖有限公司提交相关报名资料,签署相关文件完成报名手续。
2.拍卖保证金在交易成功后不用于抵顶成交价款,由本公司在买受人签署完成《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合同文件,买受人将款项交清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返。成交款由买受人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约定直接支付于拍卖人指定账户。
3.为保护委托人和真实意向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竞买人,委托人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竞买人一旦交纳拍卖保证金并应价,即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委托人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竞买人的保证金将被扣除:
(1)意向竞买人已完成对拍卖标的的现场查验,理解并接受本公告全部条款内容,对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委托人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2)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未按照约定时限与委托人签订相关合同文件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
(3)意向竞买人存在其他违反拍卖规则、拍卖条件要求的。
3.意向竞买人须做出如下承诺:
(1)在被确定为最终买受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因买受人原因不能如期签署的,如果延期超过10个工作日,出让方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的同意而重新将本项目进行交易。
(2)拍卖成交总价款按照签署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支付于委托人指定账户。如买受人不能按照以上要求支付的,委托人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同意解除合同而重新将本标的提起拍卖。
4.资产移交手续在宁夏宝乾拍卖有限公司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后由委托人(产权单位)、买受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递交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进场交易凭证》后共同办理完毕。
5.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均依据现状进行公开拍卖,拍卖人不对标的存在的任何权利及质量瑕疵承担担保责任,拍卖人不对标的现状及相关权利文件上表述的差异承担责任,各竞买人须自行查看和自己甄别标的的相关资料。对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查验核实(竞买人对标的上述信息有疑议的,须在参加前向拍卖人提出)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6.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因委托人未告知或者将来可能出现的瑕疵不负有披露、告知义务,也不为此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本次拍卖成交后,委托人负责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由买受人和委托人各自承担。因标的物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8.本次拍卖竞买人需到拍卖机构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9.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
10.本次拍卖标的详情,具体咨询拍卖人。
竞买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自然人身份证。
(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
(5)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
1号商业房人民币25万元/套
2号商业房人民币7万元/套
住宅房人民币3万元/套
地下停车位0.5万元/个
交纳时间
2025年12月5日18时00分前交纳(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
宁夏宝乾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
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进路支行
账号
640200查看完整信息
五、拍卖交易信息
拍卖交易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2个工作日
拍卖交易说明
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质量、数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的其他拍卖资料请联系宁夏宝乾拍卖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
公开拍卖
展示时间
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2月5日
展示地点
房屋及地下停车位所在地(宁夏银川市)
拍卖时间
2025年12月6日10时30分
拍卖网址
/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宁夏法治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拍卖机构
拍卖机构
宁夏宝乾拍卖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李济洲
联系电话
传真
重要提示
竞买人拍卖前务必现场看样和审阅拍卖资料,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交付以现场实物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