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滨河公司用热电偶采购采购公告
- 2026-07-28
项目名称: 滨河公司用热电偶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RA26072201837
招标公司: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热电偶丝
项目地区:宁夏 石嘴山
询价单号:RA26072201837
采购方式:公开
报名截止时间:2026-08-04T10:03:00.000+08:00
报价截至时间:2026-08-04T14:03:00.000+08: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热电偶丝 B型,型号0.5*810(金属丝≥0.5mm) 130.0 克 2026-08-12T00:00:00.000+08:00 热电偶丝20支,按照重量结算
* 交货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滨河南路
* 保证金额度:1000.0
* 商务条款:一、成交原则:总价(不含税)最低成交。二、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按买方重量结算,发票挂账后付款,承兑(买方不承担贴息)方式。三、发票开具:报价为人民币含增值税包到价。货到验收合格,出卖方按国家法规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若税率调整,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等相关票据。四、交货地点:中钢宁夏耐研滨河新材料有限公司五、包装要求:邮寄,每只一个塑料袋,每只携带合格证。六、交货日期、方式: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交货,供方负责邮寄,费用供方承担。七、响应保证金: 1、供应商在报价时应缴纳询价规则中规定的响应保证金,否则采购方将不接受其报价; 2、成交者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以外的供应商响应保证金将在采购方成交结果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发生以下情况,响应保证金将被没收: 2.1、供应商未严格按照采购要求造成流标;2.2、供应商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认的条款;2.3、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4、开启报价后供应商撤回报价; 2.5、供应商经查实发现有串通、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2.6、供应商报价IP地址相同的。八、违约责任:1、卖方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达不到合同要求的技术指标,卖方须在 7 日内无条件免费更换,卖方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总价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拒绝更换,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须按合同总价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因卖方货物质量问题,买方发给卖方关于货物质量问题的通知函件等,卖方应在收到之日起 3 日内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同认可买方函件提及的货物质量问题,该函件通知可以作为认定货物质量问题的依据。如因质量原因退货,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 7 日内必须将货物运走、退还买方已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否则买方不负责保管和遗失责任。2、卖方没有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交货的,每延期一天,买方将扣除100元作为违约金。延期超过30天的,买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卖方应返还买方已付货款,并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也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 2000元的违约金。3、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卖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数量要求、交货时间及包装规定等交货而影响买方生产的,卖方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对超出部分买方有权进行索赔,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市场损失、利息、影响买方生产及买方因此遭受的第三方索赔损失、因仓储或装卸倒运产生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及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等相关直接或间接损失。卖方同意买方可从应付费用中先行扣除违约金、损失等。4、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及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5、买受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出卖方所开具给买受方的发票有虚开、代开或属虚假发票等违法行为,给买受方造成进项税转出和补交滞纳金、罚款等经济损失的,一律由出卖方承担损失。
* 技术条款:1、对产品质量技术要求:国标,B型,型号0.5/810,金属丝直径≥0.5mm,不含外管,严格按询价单型号规格栏中的材质要求和提供的技术要求,进行报价、加工制作、验收,若未严格按照上述要求中的材质、规格等技术条件要求进行报价、制作的,在供货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将由出卖方承担。2、成交单位在报价和加工制作前请与使用单位确认,使用单位联系人,杨工,查看完整信息。3、出卖方交货时需提供询价单和型号规格中规定材料的材质证明书、质量合格证明、送货清单等。货到买受方之日起,6个月内为质保期,并按规定实行“三包”。4、货到现场,依据合同要求进行验收。5、产品数量以买受方实际开具的入库验收单等计量结果为准。6、成交结果发布后,采购方合同签订单位:中钢宁夏耐研滨河新材料有限公司
* 备注:1、报价时,请注明税率。2、一旦供应商参与报价,均视为响应本次采购过程的所有条款。3、对已报价或已成交,却拒绝履行相应义务,不再退还保证金,且一年内不允许参加我公司任何采购比价合同。4、若超出预算单价,按询价小组集体商议后执行。
采购商名称: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料一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