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医用计量设备器具检测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 2026-08-03
项目名称: 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医用计量设备器具检测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 NXCD(ZC)-2026-22号
招标公司: 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
采购标的物: 注射泵、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生物安全柜
项目地区:宁夏 中卫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 编号: /
项目编号: NXCD ( ZC ) -202 6 - 22 号
项目名称: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医用计量设备器具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58000.00 ;
最高限价(如有): 一标段: 35000.00 元 ; 二标段: 23000.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预算金额(元)
备注
一标段
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对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的信息系统进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2.0 测评工作,并出具等保 2.0 测评报告、整改建议报告以及风险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招标文件 “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35000.00
二标段
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计量设备器具检测
对医院内使用的麻醉机、注射泵、生物安全柜等 18 种 89 台 ( 件 ) 医疗设备进行计量设备器具年度常规检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23000.00
合同履行期限:
一标段: 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梳理和测评工作并出具测评相关报告。
二标段: 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 40 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相关报告。
本项目(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
(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3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 4 )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依法享受免税政策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 5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 6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 7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开标现场查询);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 2021 〕 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 〕 19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 2022 ﹞ 275 号);
(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 68 号);
( 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
( 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 2007 〕 51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 〕 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 〕 18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 9 号);
( 5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25 〕 34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 2025 〕 30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 2025 〕 427 号)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为服务项目,故不执行相关价格评审优惠;
( 6 )按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 [ 财库 (2026)2 号 ] 的要求,当投标价异常低价时,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 ( 响应 ) 审查程序。
3. 本项目(是 / 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一标段供应商须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并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获证机构名录中。
( 2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 证书)及附件,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 1. 以上资料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投标人需保证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 , 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 202 6 年 8 月 3 日至 202 6 年 8 月 10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2:00 分,下午 14:30 至 18: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 宁夏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秀府西门北面营业房 105 号)。
3. 方式:供应商须在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将采购文件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标段要求特定资格文件 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送至代理公司或发 送扫描件至代理公司邮箱( 1831144060 @qq.com ) ,邮箱报名时邮件名称编辑为 “投标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
4. 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 6 年 8 月 14 日 15 时 0 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五、开启
时间: 202 6 年 8 月 14 日 15 点 0 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秀府西门北面营业房 105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公告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 发布。
2. 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 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澄清 / 变更公告”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 / 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 ( 澄清、补充等 ) 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西路 41 号
联系人( 一标段 ): 孙乾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人( 二标段 ):张永峰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秀府西门营业房 105 号
联系人: 杨芳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宁夏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 6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