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宁庆分公司石油生产井(李15-1井场)产能建设项目第一次公示
- 2026-08-04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宁庆分公司石油生产井(李15-1井场)产能建设项目第一次公示
招标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宁庆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石油生产井李15-1井场产能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宁夏 吴忠
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宁庆分公司的委托,宁夏源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宁庆分公司石油生产井(李15-1井场)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告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石油生产井(李15-1井场)产能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王乐井乡
(3)建设内容:项目新建李15-1井场,井场内布设1口采油井,配套建设储油罐、污水罐及装卸设施等。工程内容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完井测试及地面配套工程。
(4)项目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宁庆分公司
联系人:韩工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宁夏源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开发区6号路4号车间二层1号房
评价单位联系人:谢工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参意见表下载地址: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供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公告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