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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NCZ(YC)004911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办公室闽宁镇闽宁台乡建乡创建设项目(原隆村)闽宁镇闽宁台乡建乡创建设项目(原隆村)施工“陪护式”服务的采购需求

  • 202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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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2026NCZ(YC)004911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办公室闽宁镇闽宁台乡建乡创建设项目(原隆村)闽宁镇闽宁台乡建乡创建设项目(原隆村)施工“陪护式”服务的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2026NCZ(YC)004911

招标公司: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建乡创建设项目施工陪护式服务驻村陪护服务组织与进度保障方案

项目地区:宁夏 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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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全流程展示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YC)004911 项目名称: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办公室闽宁镇闽宁台乡建乡创建设项目(原隆村)

分包名称: 闽宁镇闽宁台乡建乡创建设项目(原隆村)施工“陪护式”服务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00000.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否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否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是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是否远程异地评审: 否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其他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服务期限 备注

1 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闽宁镇闽宁台乡建乡创建设项目(原隆村)施工“陪护式”服务 闽宁镇闽宁台乡建乡创建设项目(原隆村)施工“陪护式”服务。 1 200000.00 标的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包2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12个月,采用线下驻村+线上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每⽉指导不少于10天/⼈次,或每年累计不少于100天/⼈次 ,其中线上服务时长不超过总服务时长50%,需按月提交驻村台账、工作记录。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包2采购需求(1).docx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

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

乙方责任

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服务期限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验收方案附件): 验收方案.docx

其他

服务地点(范围)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00 所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又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被拒绝外, 磋商报价=(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10。磋商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注:当投标价异常低价时,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2 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及人员配备方案 10.00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施的“陪护式”服务相关内容,提供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团队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置、驻场 “陪护式” 服务人员安排与到位机制、人员管理制度与保障措施等内容。(1)有专门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团队及人员配备方案,深度契合本项目实际,组织架构科学合理、职责分工明确,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置齐全、资格业绩满足项目要求,驻场“陪护式”服务人员安排及到位机制具体明确,人员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保障措施切实可行,能有效保障“陪护式”服务全过程实施的,得10分;(2)有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团队及人员配备方案,较好结合本项目实际,组织架构较科学合理、职责分工较明确,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置较齐全、资格业绩较好满足项目要求,驻场“陪护式”服务人员安排及到位机制较具体明确,人员管理制度较健全、保障措施较可行,能较好保障“陪护式”服务实施的,得8分;(3)服务团队及人员配备方案基本结合本项目情况,组织架构基本合理、职责分工基本明确,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基本齐全、资格业绩基本满足项目要求,驻场“陪护式”服务人员安排及到位机制基本可行,人员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保障措施基本可行,对“陪护式” 服务实施有一定保障作用的,得6分;(4)服务团队及人员配备方案针对性不足,与本项目实际结合不够紧密,组织架构不够合理、职责分工不够明确,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置不够齐全、资格业绩部分不满足项目要求,驻场“陪护式”服务人员安排及到位机制不够具体,人员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保障措施可行性较差,对“陪护式”服务实施保障作用有限的,得4分;(5)服务团队及人员配备方案表述不清楚,与本项目实际不契合,组织架构不合理、职责分工不明确,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置不齐全、关键岗位人员缺失或资格业绩不满足要求,驻场“陪护式”服务人员安排及到位机制缺失,人员管理制度不完善、保障措施难以实施,不能保障“陪护式”服务实施的,得2分;(6)服务团队及人员配备方案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 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 15.00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总体策划等相关内容,提供包含但不限于村庄总体策划方案编制思路、风貌管控导则、公共空间改造思路、产业活化路径及与宁夏乡村建设规范衔接等内容。(1)有专门针对本项目的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深度结合村庄实际,编制思路清晰,内容全面完整、无缺漏,措施针对性强且切实可行,能有效指导项目实施的,得15分;(2)有针对本项目的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较好结合村庄实际,编制思路较清晰,内容较全面、无明显缺漏,措施较得当、可行,能较好地指导项目实施的,得12分;(3)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基本结合本项目情况,编制思路基本清晰,内容基本全面、个别内容存在缺漏,措施基本得当、基本可行,对项目实施有一定指导作用的,得9分;(4)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针对性不足,与村庄实际结合不够紧密,编制思路不够清晰,内容不够全面,存在明显缺漏;措施不够得当,可行性较差,对项目实施指导作用有限,得6分;(5)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表述不清楚,与村庄实际不契合,编制思路不清晰,内容不完整,关键内容缺失;措施不当,难以实施,针对性差,不能指导项目实施的,得3分;(6)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不能满足项目需求,得1分;(7)未提供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的,不得分。

4 全过程陪护技术指导方案 15.00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全过程陪护技术指导相关内容,提供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方案优化配合、现场技术答疑、参与技术交底、重要节点效果复核及村民、乡镇需求矛盾协调等内容。(1)方案专门针对本项目编制,紧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逻辑严密、层次分明,措施科学具体、可操作性强,内容全面覆盖设计方案优化配合、现场技术答疑、参与技术交底、重要节点效果复核及村民、乡镇需求矛盾协调等全过程陪护指导全部环节,能全面有效把控乡建创意、风貌与空间营造效果的,得15分;(2)方案针对本项目编制,较为贴合现场实际,逻辑较清晰,措施较得当,可操作性较强,内容覆盖全过程陪护指导的主要环节,能较好把控乡建创意、风貌与空间营造效果的,得12分;(3)方案结合本项目情况编制,与现场实际基本相符,逻辑基本清晰,措施基本得当,内容覆盖全过程陪护指导的常规环节,对乡建创意、风貌与空间营造效果的把控能力一般的,得9分;(4)方案针对性与现场结合度不足,逻辑存在明显缺陷,措施合理性一般,内容覆盖环节不完整,缺少部分关键环节,对乡建创意、风貌与空间营造效果的把控能力较弱的,得6分;(5)方案明显套用通用模板,缺乏本项目针对性,逻辑较混乱,措施可行性差,内容仅零星提及个别环节,难以满足全过程陪护指导需求的,得3分;(6)方案表述不清、内容空泛,未体现本项目特征,无实质指导内容,不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7)未提供工程全过程陪护技术指导方案,或所提供方案与本项目需求无关的,不得分。

5 驻村陪护服务组织与进度保障方案 15.00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驻村陪护服务相关内容,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人员职责分工、线下驻村与线上指导相结合的服务方式、每月指导不少于10天/人次,或每年累计不少于100天/人次的保障措施、按月提交驻村台账等内容。(1)方案专门针对本项目编制,紧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逻辑严密、层次分明,措施科学具体、可操作性强,内容全面覆盖人员职责分工、线下驻村与线上指导相结合的服务方式、每月服务不少于10天及每年累计服务不少于120天的保障措施、按月提交驻村台账等全部环节,时限保障措施切实可行、可量化可考核,能有效保障驻村陪护服务组织有序、进度可控的,得15分;(2)方案针对本项目编制,较为结合项目实际,逻辑较清晰,措施较得当、可操作性较强,内容覆盖人员配置、服务方式、时限保障、驻村台账等主要环节,时限保障措施较可行,能较好保障服务组织与进度的,得12分;(3)方案结合本项目情况编制,与项目实际基本相符,逻辑基本清晰,措施基本得当,内容覆盖驻村陪护服务的常规环节,时限保障措施基本可行,服务组织与进度保障能力一般的,得9分;(4)方案针对性与项目结合度不足,逻辑存在明显缺陷,措施合理性一般,内容覆盖环节不完整,缺少部分关键环节(如时限保障或台账管理),时限保障措施可行性不足,难以有效保障服务组织与进度的,得6分;(5)方案明显套用通用模板,缺乏本项目针对性,逻辑较混乱,措施可行性差,内容仅零星提及个别环节,时限保障措施难以落实,不能满足驻村陪护服务组织与进度保障需求,得3分;(6)方案表述不清、内容空泛,未体现本项目特征,无实质指导内容,不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7)未提供驻村陪护服务组织与进度保障方案,或所提供方案与本项目需求无关的,不得分。

6 文创与产业培育辅导方案 15.00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文创与产业培育辅导相关内容,提供包含但不限于本地特色资源挖掘、文创产品与民宿及乡村业态培育建议、乡土活化培训、本地骨干力量培育等内容。(1)有专门针对本项目的文创与产业培育辅导方案,深度结合村庄实际,逻辑清晰,内容全面完整、无缺漏,措施针对性强且切实可行,培育路径切实可行,能有效指导文创与产业培育工作实施的,得15分;(2)有针对本项目的文创与产业培育辅导方案,较好结合村庄实际,逻辑较清晰,内容较全面、无明显缺漏,措施较得当、可行,培育路径较切实可行,能较好指导文创与产业培育工作实施的,得12分;(3)文创与产业培育辅导方案基本结合本项目情况,逻辑基本清晰,内容基本全面,个别内容存在缺漏;措施基本得当,基本可行,培育路径基本可行,对文创与产业培育工作有一定指导作用的,得9分;(4)文创与产业培育辅导方案针对性不足,与村庄实际结合不够紧密,逻辑不够清晰,内容不够全面,存在明显缺漏;措施不够得当,可行性较差;培育路径可行性一般,对文创与产业培育工作指导作用有限的,得6分;(5)文创与产业培育辅导方案表述不清楚,与村庄实际不契合,逻辑不清晰,内容不完整,关键内容缺失;措施不当,难以实施;培育路径不可行,针对性差,不能指导文创与产业培育工作的,得3分;(6)文创与产业培育辅导方案不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7)未提供文创与产业培育辅导方案的,不得分。

7 长效运维与示范推广方案 10.00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长效运维与示范推广相关工作,提供包含但不限于“镇政府统筹+村集体主管+村民管护+闽台团队技术陪护”长效运维机制建设、标准化操作手册编制、示范点位申报及观摩接待等内容。(1)有专门针对本项目的长效运维与示范推广方案,深度结合项目实际,逻辑清晰,内容全面完整、无缺漏,措施针对性强且切实可行,运维机制可操作、可推广,能有效指导长效运维与示范推广工作实施,得10分;(2)有针对本项目的长效运维与示范推广方案,较好结合项目实际,逻辑较清晰,内容较全面,无明显缺漏;措施较得当,可行;运维机制较可操作,较可推广,能较好地指导长效运维与示范推广工作实施,得8分;(3)长效运维与示范推广方案基本结合本项目情况,逻辑基本清晰,内容基本全面,个别内容存在缺漏;措施基本得当,基本可行;运维机制基本可操作,对长效运维与示范推广工作有一定指导作用,得6分;(4)长效运维与示范推广方案针对性不足,与项目实际结合不够紧密,逻辑不够清晰,内容不够全面,存在明显缺漏;措施不够得当,可行性较差;运维机制可操作性一般,对长效运维与示范推广工作指导作用有限,得4分;(5)长效运维与示范推广方案表述不清楚,与项目实际不契合,逻辑不清晰,内容不完整,关键内容缺失;措施不当,难以实施;运维机制不可行,难以推广,针对性差,不能指导长效运维与示范推广工作,得2分;(6)长效运维与示范推广方案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8 文化交流活动与研学品牌策划方案 10.00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文化交流活动与研学品牌策划等相关内容,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常态化交流活动(如闽宁台乡建乡创论坛)、“以食为媒” 文化体验活动(如美食节、闽台特色小吃工作坊)、“行走的课堂” 研学品牌打造及两岸青少年参与式活动等内容。(1)有专门针对本项目的文化交流活动与研学品牌策划方案,深度结合村庄实际,逻辑清晰,内容全面完整,无缺漏;措施针对性强且切实可行,活动安排切实可行,能有效增进交流互鉴的,得10分;(2)有针对本项目的文化交流活动与研学品牌策划方案,较好结合村庄实际,逻辑较清晰,内容较全面,无明显缺漏;措施较得当,可行;活动安排较切实可行,能较好促进交流互鉴的,得8分;(3)文化交流活动与研学品牌策划方案基本结合本项目情况,逻辑基本清晰,内容基本全面,个别内容存在缺漏;措施基本得当,基本可行;活动安排基本可行,对文化交流与研学品牌建设有一定促进作用的,得6分;(4)文化交流活动与研学品牌策划方案针对性不足,与村庄实际结合不够紧密,逻辑不够清晰,内容不够全面,存在明显缺漏;措施不够得当,可行性较差;活动安排可行性一般,对文化交流与研学品牌建设促进作用有限的,得4分;(5)文化交流活动与研学品牌策划方案表述不清楚,与村庄实际不契合,逻辑不清晰,内容不完整,关键内容缺失;措施不当,难以实施;活动安排不可行,针对性差,难以促进交流互鉴的,得2分;(6)文化交流活动与研学品牌策划方案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合计: 100.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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