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商务厅部委回流政务数据治理服务项目采购价格比选公告
- 2026-09-24
项目名称: 自治区商务厅部委回流政务数据治理服务项目采购价格比选公告
招标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电子商务和信息中心
采购标的物: 回流政务数据治理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宁夏 银川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自治区商务厅部委回流政务数据治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价格比选
预算金额(元): 陆 万元整(¥ 6 0000.00)
最高限价(元): 陆 万元整(¥ 6 0000.00)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以 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根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宁财规发〔2021 〕 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2〕275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规定,参加政府采购的小微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人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评审。
( 2)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
( 3)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规定,采购人对参与本项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与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能亲自参与,受托人参加开标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受托人的身份证;
(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 5)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 7)信用记录: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信用中国”网站无法查询的,以“信用中国(宁夏)”等地方分站查询为准);
(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所提供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但凡有一项虚假证明,取消参加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报名
时间: 202 6 年 9 月 28 日至 202 6 年 10 月 9 日,每天上午 8 : 3 0至12:00,下午14 : 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将报名 登记表 发送至邮箱 903342343@qq.com,并拨打采购人联系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下载本公告附件内容)
采购文件售价: 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 6 年 10 月 9 日下午 18 : 00 时。
比选时间: 202 6 年 10 月 10 日上午 9 : 00 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 149号303室
比选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 149号3楼
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响应文件一式二份送至以上地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介: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网站(https://)
2.如需答疑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致电采购人。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电子商务和信息中心
联系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单位机关纪委监督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驻厅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1. 报名登记表
2. 项目需求文档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6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