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看守所在押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 2026-11-02
项目名称: 中卫市看守所在押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招标公司: 中卫市公安局
采购标的物: 基本生活保障物资
项目地区:宁夏 中卫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XZC(Y)-2026-50
项目名称: 中卫市看守所在押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物资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元): 2356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 235600.00元
采购需求 : 在押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物资采购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30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申请人 的资格要求: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 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满足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的供应商给与评审优惠。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3 )投标单位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
( 4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6)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7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8 ) 中小企业声明函。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11月2日 至 2026年11月9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 8 : 00至12:00,下午1 4 : 0 0至 18 : 0 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通过邮箱 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 将 “营业执照、 法人身份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提交至 1473136331 @ qq .com邮箱( 供应商 须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按顺序制作成 1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 报名资料须明确联系人及电话 )后领取电子版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23日15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日)
地点: 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应理南街东侧香山悦府 15#楼1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 招标 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和惠泽招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注: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 , 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 (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卫市公安局
联系人:褚凤琪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大道 23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应理南街东侧香山悦府 15#楼103
项目负责人:贺金梅
联系人:贾欣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 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