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6年养护车辆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6-11-02
项目名称: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6年养护车辆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
项目地区:宁夏 银川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004302
2.项目名称: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 2026年养护车辆购置项目
3.项目编号: D6400000141102397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元): 1757800.0
6.最高限价(如有): 1757800元
7.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1
载货车
(或纯电动载货汽车)
辆
4
25.5
102
2
洒水车
辆
1
40.8
40.8
3
护栏维修打桩车(或护栏抢修车)
辆
1
32.98
32.98
合计
175.78
8.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 25日历天 。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1)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投标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本国产品相关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单一产品采购的供应商须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多种产品采购的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及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的承诺函,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11-03 至 2026-11-1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 网上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1-24 09:00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日)
地点: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投标供应商须使用 CA锁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须使用CA锁登录“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本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CA办理。
2.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 CA 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应当及时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在投标信息完善菜单中准确填报相关投标信息,并进入交易文件模块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须采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方可打开)。如项目发布有澄清文件,投标人须在答疑文件处获取最新文件。以上述方式完成全部操作,方视为有效获取招标文件。如出现疑问,请拨打 查看完整信息咨询。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获取: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远程投标文件解密。
解密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②投标文件提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能参与后续投标流程。
③进入“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供应商根据系统提示进行解密,如多标段不见面开标,则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查看完整信息获得帮助。
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 宁夏政府采购网 、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宁夏交通运输厅网 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 “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宁夏政府采购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所填联系电话须真实有效,如评审环节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能及时联系。如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8.本项目标的名称以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为准,招标公告中的标的名称不作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依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
联系人: 马玲莉
地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银古东路银川东收费站北侧大楼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 贾宁霞
地址: 银川市北京中路 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6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