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农业农村局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6-11-04
项目名称: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司: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标的物: 法律服务
项目地区:宁夏 吴忠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 采购计划编号: /
项目编号: NXZBHY-2026-0 56
项目名称: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58万 元
最高限价(如有): 58万 元
采购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釆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釆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釆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釆)发〔 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的要求,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3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号要求,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釆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釆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 5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 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 6)提供参加釆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 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 中国 ”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釆购网“政府釆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 禁止参加政府釆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 , 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 “信用 中国 ”网站及中国政府釆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
( 8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9 ) 投标人属于分支机构的应提供总公司(所)的专项授权书(格式自拟)。若总公司(所)授权多个分支机构参与同一包竞标,则所有被授权分支机构均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 磋商 文件
时间: 2026- 11 - 04 至 2026- 11 - 1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邮箱 或现场领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6 年 11 月 04 日至 202 6 年 11 月 11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 12 时,下午14时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 NXZBHY@163.com或将 投标登记表现场送至代理公司然后领取磋商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 11 - 16 14 : 30 (北京时间)(自 磋商 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银川市 兴庆区蓝泰广场 B座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该项目公告发布媒介为: 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 “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 、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池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盐池县
联系人:潘瑞琪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智博鸿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 21城企业公园D区11号楼211室
项目联系人:崔邵楠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宁夏智博鸿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04日
投标回执单
项目名称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报名时间
投标
单位
概况
单位名称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注: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实填写本回执单,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招标公告要求邮箱,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