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吸毒人员毛发、尿样检测试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4-11-05
项目名称: 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吸毒人员毛发、尿样检测试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WLSJ202208274970
招标公司: 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
采购标的物: 毛发
项目地区:宁夏 中卫
招标编号:WLSJ202208274970
商机来源:
需求组织: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2-08-26 18:26:50
招标时间:至
开标时间:2022-09-06 17:00:00
投标时间:至2022-09-06 17:00:00
标书购买时间:2022-08-26 00:00:00至2022-09-02 00:00:00
开标形式:现场开标
采购方式:None
交货地址:None
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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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吸毒人员毛发、尿样检测试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年08月26日 18:26 来源: 【 打印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吸毒人员毛发、尿样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 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
行政区域 沙坡头区 公告时间 2022年08月26日 18:2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2年08月26日至2022年09月0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西门39号营业房)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2年09月06日 17: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西门39号营业房)
预算金额 ¥24.4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明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丽景南街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明 **********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西门39号营业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蒋菲**********
> 项目概况
> 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吸毒人员毛发、尿样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派代表持下列证明材料到我公司或发送邮件至**********进行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6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YT-2022-40
项目名称: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吸毒人员毛发、尿样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吸毒人员毛发、尿样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 公告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YT-2022-40
项目名称: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吸毒人员毛发、尿样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44000.00元
采购需求:采购一批吸毒人员毛发、尿样检测试剂,具体内容、数量及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 申请人 的资格要求: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该项目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 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
(3)、供应商需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官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style="text-indent:12pt;line-height:25pt;">(4)、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1、以上资料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需保证复印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单位中标后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邮箱获取。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或**********邮箱。
3、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9月2日,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30(北京时间)派代表持下列证明材料到我公司或发送邮件至**********进行报名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确认报名结果。 (注:报名时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将所有报名资料转成一个PDF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公章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需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官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style="layout-grid-mode:char;text-autospace:ideograph-numeric;line-height:25.0000pt;">(4)、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西门39号营业房。
四、 响应 文件 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9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西门39号营业房)
五、开启 :
时间:2022年9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西门39号营业房)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所有进入场地的人员均需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码、《交易主体疫情防控承诺书》查验,并将健康码和行程码截图打印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代理机构。每家供应商只允许1人到场参与开标,开标后在场外等候,后附《交易主体疫情防控承诺书》),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 、 对本次采购提出 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丽景南街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西门39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陈明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蒋菲
电话:**********
代理机构(如有):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6 日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该项目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3)、供应商需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官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6日 至 2022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派代表持下列证明材料到我公司或发送邮件至**********进行报名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9月2日,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30(北京时间)派代表持下列证明材料到我公司或发送邮件至**********进行报名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确认报名结果。(注:报名时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将所有报名资料转成一个PDF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6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西门39号营业房)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06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西门39号营业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所有进入场地的人员均需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码、《交易主体疫情防控承诺书》查验,并将健康码和行程码截图打印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代理机构。每家供应商只允许1人到场参与开标,开标后在场外等候,后附《交易主体疫情防控承诺书》),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丽景南街8号
联系方式:陈明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西门39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蒋菲**********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明
电 话: **********
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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