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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海原县消防救援大队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4-12-17

项目名称: 2024年度>海原县消防救援大队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HYX(Y)2024-12-42

招标公司: 海原县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标的物: 副食品

项目地区:宁夏 中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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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海原县消防救援大队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 2024-12-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原县消防救援大队副食品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YX(Y)2024-12-42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530000.00元

5、最高限价(元):530000.00元

6、采购需求:

序号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预算金额(元)备注

1海原县消防救援大队副食品采购项目1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530000.00元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如投标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1.6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7信用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 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并按要求提供声明函;

2.4财政部国家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5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2.5本项目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生产登记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卫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 2135 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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