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永宁县税务局广告印刷制作,电脑打印设备等耗材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综合评审采购结果公告
- 2025-04-21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永宁县税务局广告印刷制作,电脑打印设备等耗材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综合评审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ZCJY20250315
招标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永宁县税务局
中标公司: 银川市永宁县领源百货经营部、银川市金凤区子越百货经营部
采购标的物: 广告印刷制作、电脑打印设备等耗材及维保服务
项目地区:宁夏 银川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永宁县税务局广告印刷制作、电脑打印设备等耗材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CJY20250315
三、综合评审公告日期:2025年4月7日
四、定标日期:2025年4月18日
五、采购方式:综合评审
六、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永宁县税务局
地 址:永宁县宁和南街
联系人:李震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七、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宁安南大街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
联系人:孙朝晖、孙良俊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八、评审结果:
1、成交内容:国家税务总局永宁县税务局广告印刷制作、电脑打印设备等耗材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综合评审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2、中标单位(一标段:广告印刷制作):银川市永宁县领源百货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3、中标金额(折扣):9折
4、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如发生政策变化或考核不达标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中标单位(二标段:电脑打印设备等耗材及维保):银川市金凤区子越百货经营部
6、中标金额(折扣):8.9折
7、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如发生政策变化或考核不达标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九、评审小组成员:马千里(组长)、李怀贵、李震(采购人代表)
十、成交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发布媒介: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官网上发布。(/col/col14971/index.html)
十二、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标段:¥6000.00元整;二标段:¥7500.00元整;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规定,本项目约定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差额定率累进法: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价(无确切预算金额的,以项目估算价为准),100万元以内费率为1.5%,100-500万元费率为0.8%;
十三、如各当事人对以上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交质疑函,逾期提交我单位不予受理。
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