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宁国土资交告字[2025]031号
- 2025-05-11
项目名称: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5]031号
招标公司: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采购标的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项目地区:宁夏 银川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5]031号
经银川市人民政府批准,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供地
状况
使用
年限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网上申请、缴
纳保证金、报价
起始时间) 网上申请、
竞买保证金
缴纳(到账)
截止时间 挂牌(报
价)截止
时间
容积率
(R) 投资
强度
(万元/公顷)(T) 建筑
密度
%(JM) 建筑
系数
%(JX) 绿地率%
(L)
银地(G)[2025]-2号 西夏区怀远西路以南、文昌北街以东 2821.48平方米(合4.23亩) 城镇住宅用地 1< R ≤2.8
JM≤25
L≥25 净地 70年 1,510 1,510 2025年03月12日09时00分 2025年03月24日16时30分 2025年03月26日09时30分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要素交易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 (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向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的同时,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联合申请竞买。
银地(G)[2025]-2号属房地产开发用地,参加竞买的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自治区外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且在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 查阅下载,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1.土地竞得单位需向西夏区人民政府无偿提供27套,共计1767.36平方米住宅用房。2.超出安置面积10平方米以内的,按照3600元/平方米成本价由安置户购买,超出10平方米以外的,安置户按照市场价购买。3.土地竞得单位承担项目三年过渡期租房费、搬家费及货币总金额183.05万元以及2024年7月以后产生的双倍过渡期租房费。 4.按照用地规模核算,该用地规划居住人口约为238人,用地内应配建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1个、每托幼用地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相关要求参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银政办发〔2022〕104号)为准。 5.竞买申请人购地资金(包括竞买保证金、定金及土地出让金)不得为借款、贷款、担保、信托资金、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违规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并对上述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具体承诺模板登录交易系统查阅下载)。6.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同时申请该宗地,并书面承诺其关联控股的各个公司未参加本次交易。 7交易结束后,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对竞买人资质和竞得人提交的资金承诺书及其相关资料组织查验,由银川市金融主管部门对竞得人的资金来源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同时,由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参与竞买人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如查验发现,竞得人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隐瞒事实的,由出让人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交易结束后,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对竞买人资质和竞得人提交的资金承诺书及其相关资料组织查验,由银川市金融工作局对竞得人的资金来源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同时,由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参与竞买人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如查验发现,竞得人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隐瞒事实的,由出让人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宗地成交后竞得人缴清全部地价款后30日内,由西夏区人民政府向竞得人交付土地;如涉及地上、地下未知管线迁移及建筑垃圾和土方清运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10.出让起始价及成交价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或银川市自然资源局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戴女士、吴女士。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6891023。
2.出让人地址:宁安北街177号;
联系人:刘禹煊;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包括介质数字证书和移动数字证书,通过进入交易系统 ,点击登录/注册办理。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