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 2025-06-27
项目名称: 关于公开选聘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采购标的物: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地区:宁夏 银川
关于公开选聘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委拟公开选聘1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选择一家第三方布展机构实施第七届中阿博览会中央企业展展区布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的招标代理机构需符合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代理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登记,并在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备案;
(3)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招标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5)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二、参加选聘的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供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符合基本条件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服务承诺;
(4) 后续招标 第三方布展 机构的计划说明书。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参加公开选聘的招标代理机构,请将要求提供的材料于2025年7月7日18:30前报送至自治区国资委企业改革与规划发展处(宁夏银川市湖滨西街65号投资大厦1701办公室),并对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未按照要求提供资料或所提交的资料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参与资格,逾期视为放弃。
我委将组织委内相关处室根据参加公开选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规模、报价、服务业绩、信用水平等因素,采取综合评价方式,择优选择1家招标代理机构开展第七届中阿博览会中央企业展区布展公司的选聘工作。
联系人:樊晓佳 张耀阳,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自治区国资委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