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房建公寓段2025年段第三批整修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 2025-07-25
项目名称: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房建公寓段2025年段第三批整修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CWWS-YCFJ2025D3PZX3
招标公司: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房建公寓段
采购标的物: 整修项目
项目地区:宁夏 银川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房建公寓段 2025 年段第三批整修项目 三次 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CWWS-YCFJ2025D3PZX3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 银川房建公寓段 2025 年段第三批整修项目 三次 根据集团公司财务部《兰州局集团公司关于下达 2025 年财务预算的通知》(兰铁财函〔 2025 〕 39 号)、《银川房建公寓段关于下达 2025 年财务预算的通知》(银房财函〔 2025 〕 7 号) 文件要求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房建公寓段 , 成本资金投资建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银川房建公寓段 。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银川站、大坝、高沙窝、中卫 。
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共 7 个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详见附件。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银川房建公寓段 2025 年段第三批整修项目 三次 招标所有工程量 。
标段划分: 该项目划分 2 个标段 。
计划工期: 60 天。
2.3 其他说明: 工程量详见附件(另附)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资格要求如下:
( 1 ) 资质要求: 投标企业须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
( 2 ) 业绩要求: 投标企业须提供近 3 年内已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2 项及以上 。
( 3 ) 投标企业必须提供符合该工程施工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信息,项目经理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 3 年及以上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
( 4 )本 项目各 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 5 ) 投标企业须提供近三个月内银行资信证明 。
3.2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进行投标。
3.3 投标人未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 “ 黑名单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 项目负责人 在近 3 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 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 9 时 00 分,在 查看完整信息@163.com 邮箱发送报名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了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进行报名。
4.2 招标 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不接受个人账号汇款,缴费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供有效缴费凭证。
单位名称: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查看完整信息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兰州市铁路支行
银行账户: 查看完整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3 日 8 时 30 分 至 2025 年 8 月 13 日 9 时 00 分 , 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 2025 年 8 月 13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 72 号金轮宾馆 13 楼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 /index 上发布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银川房建公寓段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兴州北街中段 108号
邮编: 750021
联系人:李国刚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铁路新村东街 1400号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查看完整信息@163.com
监督 、 投诉 电话 : 市电 查看完整信息,路电查看完整信息
8. 异议受理方式
8.1 异议受理:仲工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 ljgs291776015@163.com
8.2 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异议受理须知:
8 .2.1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 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七)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 .2. 2 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 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 异议提出人 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 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 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 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 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 异议人 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2025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