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石油分公司2025-2026年度加油(气)站新(改,扩)建工程设计项目(框架协议)一标段(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 2025-08-20
项目名称: 宁夏石油分公司2025-2026年度加油(气)站新(改,扩)建工程设计项目(框架协议)一标段(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油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扩建工程设计项目、加油气站新改、加油气站新改扩建工程设计项目
项目地区:宁夏 银川
宁夏石油分公司2025-2026年度加油(气)站新(改、扩)建工程设计项目(框架协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宁夏石油分公司2025-2026年度加油(气)站新(改、扩)建工程设计项目(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宁夏石油分公司2025-2026年度加油(气)站新(改、扩)建工程设计项目(框架协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内宁夏石油分公司所属区域内建设项目所在地。
2.2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 500 万元(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委托的宁夏石油分公司所属区域内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含税)加油(气)站 、 综合能源站、油库等新(改、扩)建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基础工程设计(含专篇类报告、设计概算等)、详细工程设计(含效果图、竣工图编制等)、BIM技术设计(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VR效果图(根据招标人需要提供)、对采购和施工提供技术支持及现场服务,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行政审批等。具体以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签订的“单项工程设计任务书”为准。
2.6本标段确定3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5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30%,第三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20% 。
2.7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重点项目、重点关注项目及一类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设计乙级;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2级);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1年以来有加油(气)站或综合能源站或油库的新(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基础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业绩(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15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工程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或持有 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21年以来有加油(气)站或综合能源站或油库的新(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基础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15万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执业业绩。
(2)工艺专业设计负责人持有 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 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21年以来有加油(气)站或综合能源站或油库的新(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基础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15万元)的 工艺专业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
(3)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持有 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2021年以来有加油(气)站或综合能源站或油库的新(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基础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15万元)的 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 2025年8月20日 10 时 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 2025年8月26日 09 时 00 分。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且不退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9月10日 09 时 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 2025年9月10日 09 时 00 分。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油分公司;
地址:银川市清和北街1143号中国石化广兴源加能站办公楼;
邮编:750000;
联系人:马鹏;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mapeng001.nxsy@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33号;
邮编:450000;
联系人:杨兆敬;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yangzhj255@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 (/v3/portal/#/)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油分公司发展规划部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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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hualc.nxsy@sinopec.com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线上编辑加盖CA章)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