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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空气热混相驱注入设备租赁项目

  • 2025-08-20

项目名称: 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空气热混相驱注入设备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ZY25-XA413-FW2329

招标公司: 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空气压缩机组空气热混相驱注入设备租赁项目

项目地区:宁夏 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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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空气热混相驱注入设备租赁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XA413-FW2329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服务”、“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空气热混相驱注入设备租赁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空气热混相驱项目试验计划,需租赁2套50MPa空气压缩机组(含螺杆机、冷干机、增压机,额定排量≥1083Nm³/h),满足50MPa压力条件下日注气2.6万方要求。

2.2招标范围:空气热混相驱注入设备租赁。计划投资:人民币(大写)玖拾玖万陆仟元整,(小写)99.6万元(含13%增值税、材料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一切费用)。

《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空气热混相驱注入设备租赁项目》最高限价表

序号

名称

数量(套)

月数(月)

单价最高限价(元/套/月)

金额(元)

备注

1

空气压缩机组

2

4

124500

996000

合计(元)(含13%增值税、材料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一切费用)

996000

注:以实际租赁工作量进行结算。

注:(1)本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若因政策或需求调整等原因导致工作量发生变化,最终按照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若乙方不能按照要求正常提供租赁的,甲方有权与其终止合同并重新组织招标。

(2)中标后的启用验收:由招标人组织启用验收,因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设备无法满足主要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影响现场使用、未按期完成整改等原因,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结果排名依次递补也可重新组织招标。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个公历日。

2.4服务地点:陕西省定边县。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需1名服务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并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报备取得赋予的验证码),财务须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并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报备取得赋予的验证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30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空气热混相驱压缩机租赁或火驱注气压缩机租赁或空气压缩机租赁相关业绩。

提供:

(1)合同(至少包含以下内容:①合同首页;②签字页;③合同或合同附件体现空气热混相驱或火驱注气或空气压缩机租赁相关内容)

(2)对应发票(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以上)。

投标人应按以上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4设备要求:具有至少两套50MPa高压空气压缩机组(含螺杆机、冷干机、增压机,额定排量≥1083Nm³/h)。

提供:

(1)设备整体照片;

(2)设备铭牌照片(须清晰可见参数及生产厂家);

非设备制造商的需另外提供:

(1)设备采购合同关键页;

(2)设备采购发票【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30日以上,30日内开具的发票设备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其他要求

3.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8.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8.3投标人需承诺在储罐设备投运前完成基座配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 5 年 8 月 21 日至 202 5 年 8 月 25 日 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 投标人在缴费平台和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仅登录账号一致,首次登录缴费平台需要投标人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密码,详见《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login 在“个人中心”栏进入相应订单列表,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可以自行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 “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 5 年 9 月 10 日 08 时 3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收取 19000 元 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崔文昊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苏银产业园智慧研发大厦十四层1404室。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单位地址:西安市凤城十二路1号(凤城十二路出口加工区凯瑞A座9层)

联 系 人:杜工 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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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dujinyang_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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