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宁东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宁东第四十八,五十一光伏电站2025年四季度储能租赁服务(二次)比选公告
- 2025-09-16
项目名称: 宁夏宁东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宁东第四十八,五十一光伏电站2025年四季度储能租赁服务(二次)比选公告
招标公司: 宁夏宁东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储能租赁服务
项目地区:宁夏 银川
宁夏宁东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宁东第四十八、五十一光伏电站 2025 年四季度储能租赁服务
(二次) 比选公告
1 .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 宁夏宁东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宁东第四十八、五十一光伏电站 2025 年四季度储能租赁服务(二次) 已具备比选条件,项目业主为宁夏宁东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
2. 项目概括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 宁夏宁东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宁东第四十八、五十一光伏电站 2025 年四季度储能租赁服务(二次)
2.2 项目地点: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2.3 服务范围:依据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8 日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储能设施建设的通知》宁电发展〔 2022 〕 629 号文件要求。宁夏宁东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拟租赁 164MW/328MWh 的储能,用以满足政府及电网公司对于新能源项目储能的配置要求。此租赁投标方仅提供相关支撑性文件,用以满足招标方宁东第四十八、五十一光伏电站取得政府及电网并网、运行相关手续。储能项目调峰、调频收益等归投标方所有,相关安全生产责任由投标方负责,调度、运维等工作均由投标方负责。
投标方应在合同服务的期限内,依照合同规定负责全面完成、完善共享储能项目(含缺陷处理等)。投标方并应负责按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共享储能项目项下所有试验,并保证其设计及施工能满足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
投标方所提供租赁服务储能电站运营管理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不应有因投标方运营而影响招标方按照相关规定的配储要求。
投标方负责,招标方配合进行宁东第四十八、五十一光伏电站配储要求所需的资料及备案工作。电站配储与第三方的衔接、配合工作均由投标方负责。
2.4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 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3.1 参选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3.4 供应商 ( 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失信记录 ( 失信记录采用网上查询,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 ;
3.5 允许参选单位为储能租赁代理。
4 .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选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在比选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 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 nx_yichengjianshe@163.com ,审核完成后发送比选文件,邮件中清楚写 明所报项目名称、 参选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名登记后邮箱发送电子版比选文件。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2 日 9 时 3 0 分,地点为宁夏惠泽招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与上海路交汇处东北角蓝泰广场 B 座 3 楼 )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 理。
5.3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宁夏惠泽招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 宁东 e 招》 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比 选人:宁夏宁东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企业总部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力德财富大厦 27 楼
联 系 人: 王玉杰、马亚龙
附件宁夏宁东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宁东第四十八、五十一光伏电站2025年四季度储能租赁服务(二次)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