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妇幼保健院医用空气压缩机院内议价招标公告
- 2025-09-23
项目名称: 固原市妇幼保健院医用空气压缩机院内议价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固原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标的物: 医用空气压缩机
项目地区:宁夏 固原
医用空气压缩机
院内议价招标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法律法规及医院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固原市妇幼保健院拟对院内使用的医用空气压缩机,采用院内议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 固原市妇幼保健院医用空气压缩机采购项目。
2. 采购预算与数量: 计划采购3台,单台预算价15000元,项目总预算45000元。
3. 设备参数要求 :输出压力0.25MPa-0.4MPa,输出流量≥60L/min,排气压力≥0.7MPa;采用带压启动方式,启动压力≥0.5MPa;具备高温过热保护功能,运行噪音≤55dB(A);配置压力表(用于压力显示)、累时器(量程0-9999H);电源规格为A.C. 220V 50Hz,功率≥500VA;设备体积为W580mm×D580mm×H490mm。
4. 报价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完整报价单(报价依据需包含供货票据、发票、中标通知书、网上中标通知书等相关凭证),并同步提交所投产品的型号说明及详细技术参数资料。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若为社会团体,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他人参与,需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提供能够证明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供应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出具相应承诺函(承诺函需加盖公章);
4. 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文件(如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5. 提供所投货物的相关检验报告(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及产品合格证明;
6.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需明确售后服务内容、响应时间、质保期限等关键信息,加盖公章);
7. 货物报价需配套提供相应的发票复印件,或其他单位采购该货物的合同清单(作为报价参考依据)。
注:以上所有资质证明材料,需在投标文件副本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未提交相关材料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提交
1.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者,请于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包含所投货物的开标一览表、报价函、产品合格证及本公告第二条要求的相关资质文件在内的完整投标文件,寄送至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六盘山西路287号固原市妇幼保健院供管科。
2. 投标人需自行承担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制作、邮寄、差旅等费用)。
3. 投标文件需按规定密封:外层密封袋与内层密封袋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确保文件密封完好。
4. 投标人应在内外密封袋显著位置写明投标公司全称、公司注册地址、项目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便采购方通知开标时间及地点。
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以采购方实际签收时间为准),将原封退回,不予受理。
四、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采购活动相关事宜,供应商可通过电话咨询;
2. 投标截止时间以快递“发出日期”为准(需确保快递单据清晰可查);
3. 供应商对本次招标公告内容有疑问的,可通过电话向采购方咨询。
五、采购人信息
名称:固原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六盘山西路287号
联系人:柴旭东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固原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9月23日
供稿:供管科
编辑:王丽荣
初审:高军平
复审:魏国辉
终审:李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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