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闽宁镇福宁村西夏渠两侧(吉宁路-团结路)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 2025-09-25
项目名称: 永宁县闽宁镇福宁村西夏渠两侧(吉宁路-团结路)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项目地区:宁夏 银川
永宁县闽宁镇福宁村西夏渠两侧(吉宁路 -团结路)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宁县闽宁镇福宁村西夏渠两侧(吉宁路 -团结路)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已由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以 闽镇 (批)发【2025】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中心镇奖补资金 350万元,剩余部分由社会帮扶资金和县财政资金进行配套 ,招标人为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正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旧路水泥混凝土路面铣刨,旧路沥青路面铣创,罩面采用 4cm厚细粒式(AC-13C)沥青混凝土;旧路路基路面病害处理,新建花岗岩道牙;拆旧建新人行道铺装;西夏渠西侧新建沥青铺装停车位,设置停车位136个,并预埋电力电缆PE160保护管等;对现状道路路面井圈井盖进行更换,井盖采用Ф700mm*70mm球墨铸铁重型检查井盖;施画道路标线、停车位等。
2.2建设地点: 闽宁镇福宁村。
2.3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永宁县闽宁镇福宁村西夏渠两侧(吉宁路 -团结路)环境综合整治,具体内容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 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需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三级)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9 月 25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0 月 09 日 18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惠泽招”/)完成注册(已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陆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注册事宜可电话咨询 400-630-6886),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于文件规定报名时间,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永宁县闽宁镇
联 系 人: 董利华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正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大厦 3楼306室
联 系 人: 巩宏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2025 年 0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