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再生水回用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5-09-27
项目名称: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再生水回用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平罗县德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再生水回用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项目地区:宁夏 石嘴山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再生水回用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23 19:54 信息来源: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原文链接地址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再生水回用项目(一期) 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再生水回用项目(一期)已由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 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项 目代码 (250 1 -640 221 - 04 -01- 129020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平罗县德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专项债 及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平罗县德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永晟 (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 1 ) 在循环污水处理厂北侧新建再生水厂 1座,总占地24.24亩,本期建设规模1.5万 ? m3 /天,新建“集水池、絮凝反应沉淀池、曝气生物过滤池、回用水池、送水泵房、变配电室”等工艺建(构)筑物,预留远期扩建及安装位置 ;( 2)新建“平罗第一、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至再生水厂段”DN600取水管道,总长3500m ;( 3)新建“再生水厂至热电联产项目段”DN600再生水配水主管道,总长12700m。
2.2建设地点: 石嘴山市平罗县太西工业园区
2.3招标范围: EPC总承包,实施合同范围内的初步设计、 测绘、 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调试、验收配合和交付等的总协调、总集成。组织工程设计、施工、采购等工作的全面开展。对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负总责。负责组织该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使用及保修期服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内容依据初步设计范围执行 。 本项目为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再生水回用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 (最终工程量以 甲方确认的施工图 为准 )
2.4计划工期:工期 365 日历天 。
2.5标段划分:(如有)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 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 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 工程设计市政 行业 ( 排水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 (资质类别 、等级 );
(2)施工资质: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 资质 (资质类别、等级) ,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①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 (外地企业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 , 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②投标人拟派入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正式在职员工,需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注: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包括注册建筑 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 ;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 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 列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 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 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 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 标;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 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 ,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
⑥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 0 9月23日 00 时 00 分 至 20 25 年 0 9月29日23时59 分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 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 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 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 10月17日 09 时 00 分 , 投标人应 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 密的电子投 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 布。
7. 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罗县德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平罗县山水大道 20号
邮编: 753400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中永晟(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桥兴苑 2号公寓3楼
邮编: 750001
联系人: 安琦、王鹏、王伊锦、孙良博
电话: 09516711688、查看完整信息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