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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2025年XYJAEQSGS250700004项目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5-09-30

项目名称: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2025年XYJAEQSGS250700004项目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XYJAEQSGS250700004

招标公司: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项目地区:宁夏 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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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2025年XYJAEQSGS250700004项目一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2025年XYJAEQSGS250700004项目一标段 (项目编号: JSZB-2查看完整信息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1. 第一 中标候选人

(1) 单位名称: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 投标报 价: 设备部分不含税总价 670086.00元,含税总价757197.18元,增值税税率13%;服务部分不含税总价10785094.34元,含税总价11432200.00元,增值税税率6%;合计不含税总价11455180.34元,合计含税总价 12189397.18 元 。

(3) 质量和 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质量 及技术 标准要求。

(4) 建设周期: 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并完成试运行;

(5) 质保期及运维期: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三年

(6) 评标情况:本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 5名。本项目共 3 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 1。

(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8) 项目负责人:不涉及。

2. 第 二 中标候选人

(1) 单位名称:江苏烨能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投标报价: 设备部分不含税总价 672000.00元,含税总价759360元,增值税税率13%;服务部分不含税总价10870000.OO元,含税总价11522200.00元,增值税税率6%;合计不含税总价11542000.00元,合计含税总价12281560.00元 。

(3) 质量和 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质量 及技术 标准要求。

(4) 建设周期: 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并完成试运行;

(5) 质保期及运维期: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三年

(6) 评标情况:本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 5名。本项目共 3 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江苏烨能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 2 。

(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8) 项目负责人:不涉及。

(二)否决投标情况 :

无。

公示期: 2025 年 10 月 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1 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 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 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 . 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 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 . 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张锦铭 , 查看完整信息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王 女士,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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