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七子连湖示范片区水环境提升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 2025-10-01
项目名称: 银川市七子连湖示范片区水环境提升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银川市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地区:宁夏 银川
银川市七子连湖示范片区水环境提升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29 20:32 信息来源: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原文链接地址
银川市七子连湖示范片区水环境提升项目(二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目 银川市七子连湖示范片区水环境提升项目(二期) 已由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 关于银川市七子连湖示范片区水环境提升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银审服(批)发〔 2025〕66号 ) 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 银川市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及市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银川市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为 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现 对 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 公开 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 银川市金凤区七子连湖东湖及典农河
2.2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1)水生植被修复工程
东湖区域水下地形整理面积 15.07公顷,水下地形整理土方开挖量9.12万立方米。
东湖区种植沉水植物 6.03公顷,其中种植狐尾藻2.11公顷,种植黑藻2.41公顷,种植金鱼藻1.51公顷。
(2)生态 缓冲带修复工程
东湖水位变幅区基底改造面积 1.19公顷,增加基底格宾石笼防护596平方米。
(3)水动力改善工程
1. 东湖 湖区新建引水闸 1座。
2.典农河新建首端引水管涵长度为301米,新建溢流堰1座长度为66米,新建连通涵3处长度共为144米,新建穿哈纳斯高压燃气管线倒虹吸管涵1座长度为30米。
2.3计划工期: 1年(具体以施工合同为准);
2.4标段划分: 施工招标划分 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里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 独立 法人资格, 须具 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 不 接受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 列要求: /。
3. 4 本次 招标 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 / 资格后审 ) 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 2025年0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3日 (北 京时间,下同),持 CA数字证书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登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①现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②保函(保单)形式: 通过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金融服务系统 ”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若投标人未按照上述程序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后续投标程序的,后果自行承担。本项目电子系统实行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证书及CA 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 办理”模块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年10月28日09 时 0 0 分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按时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 .1 投标保 证金金额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6 .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
7.2 定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号) 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 采用 ( 采用 /不采用) 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
9.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银川市水务局,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174 号
联 系 人:郭宗骅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140号(新材富汇大厦)12楼1205室
联系人:张银、赵文章、李瑾、马丽
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