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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味精节能降耗指标提升技改项目土建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 2025-12-03

项目名称: 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味精节能降耗指标提升技改项目土建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0724-2520S2707551

招标公司: 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味精节能降耗指标提升技改项目土建工程味精节能降耗技改项目

项目地区:宁夏 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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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味精节能降耗指标提升技改项目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11-06 17:07:23

阅读次数: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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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地址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味精节能降耗指标提升技改项目土建工程

项目编号

0724-2520S2707551

标段/包名称

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味精节能降耗指标提升技改项目土建工程

标段/包编号

0724-2520S2707551/01

有效起始日期

2025-11-06 17:07:23

有效截止日期

2025-11-16 17:07:23

公告附件

3aa7d104-82fa-4ad1-a584-991f0004995a.pdf

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味精节能降耗指标提升技改项目土建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724-2520S2707551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味精节能降耗技改项目 已由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 项目代码 2509-640121-07-02-907476 通过项目备案,项目业主为 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味精节能降耗指标提升技改项目土建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宁夏永宁县杨和工业园宁夏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区 ;

2.2 建设规模 : 125 吨蒸发器、 125 吨蒸发器空气冷却器、 125 吨蒸发器配电室等共计 3 个建构筑物单体技术改造的建筑安装工程。总建筑面积 835.5 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 101 日历天完工。

2.4 招标范围: 125 吨蒸发器、 125 吨蒸发器空气冷却器、 125 吨蒸发器配电室等共计 3 个建构筑物单体技术改造的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 )建筑工程

①标段内的土方工程、基础、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防水、 修补等工程。

②标段内楼地面、设备基础、室外散水、电缆沟等。

( 2 )钢结构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自行核算、制作、安装,满足建设单位项目建设需要的钢结构厂房使用要求,包工包料,供货及安装 。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证明 。

3.2 资质 要求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应具有不少于一项单项合同金额 400 万元(或以上) 的建筑工程业绩。

注: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验收证明材料(单位工程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发包人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扫描件。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如工程总承包合同,以施工部分合同金额)为准,时间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若上述文件无法反映工程相应经济技术、规模指标的,应另附可证明工程相应经济技术、规模指标的其他文件。

3.4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3.6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3 类)。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 2014 〕 159 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 〕 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 建市〔 2016 〕 226 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0 〕 33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1 〕 51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2 〕 361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 2023 〕 116 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19 〕 50 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40 号),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问题的复函》(建办市函〔 2023 〕 149 号),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按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 1 要求的 格式 和内容提交 《投标人声明》;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 00 时 00 分 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 16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国 e 平台( 新易采平台,网址: )进行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说明》。 投标人可对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 。

4.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网站(新易采平台,网址: )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方法详见国 e 平台(新易采平台)的电子招投标操作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1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递交投标文件采用 线上(电子版)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义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简称 “ 国 e 平台 ” ,(新易采平台), 网址: )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 项目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如果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能上传完毕,该电子投标文件将视为放弃投标。

5.3 开标时间: 2025 年 11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5.4 开标地点:

5.4.1 网上开标解密将不在我司会议室集中进行,各授权代表需携带本单位制作、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CA 证书在网络良好的地方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见国 e 平台(新易采平台))解密。

5.5 温馨提示:制作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 CA 证书,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考虑到现行国家实际的网络速率及投标人所处区域网络的情况,以及投标文件实际大小,请投标人尽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48 小时执行上传投标文件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确保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在上传文件时如遇到问题需要协助可联系国 e 平台(新易采平台)服务人员(叶韵诗: yeyunshi@ebidding.com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李磊 lilei@ebidding.com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叶海恋: yehailian@ebidding.com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招标 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粤采易( )、 国义招标采购平台网站 ( )等媒体 上 发布 。

7. 其他说明

7.1 潜在投标人或 利害关系 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 宁夏永宁县杨和工业园宁夏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区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 宁夏永宁县杨和工业园宁夏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区

联系人 :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东路 726 号 7 楼

邮编 : 510080

联系人 : 李文韬、黄志伟

电话 : 020 - 37861130 、 37860757

电子 邮箱: liwentao@ebidding.com

9.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 1 :投标人声明

附件 2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说明

附件 3 :保廉承诺书

附件 4 :保密承诺书

2025 年 11 月 6 日

附件 1 :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我方 (投标人或联合体全称)就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号)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等信息进行公开。

二、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 我方保证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投标无效 :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 3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 4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 5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8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 )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 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且在处罚范围和期限内的;

( 11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 12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 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14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15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16 )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 17 )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 18 )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 9 ) - ( 12 )规定的情形,应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 ( 14 )( 15 )规定的情形,同一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限制。

四、如我方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我方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 (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说明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说明

1. 投标人注册

( 1 )使用傲游、 QQ 或搜狗浏览器 输入网址 进入国 e 平台 (新易采平台),在首页点击“国 e 平台(新易采平台)注册”,按指引完成用户注册。 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

已注册国 e 平台( )的投标人可用原账号密码登录新易采平台。

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在递交申请资料或购买招标文件前进入国 e 平台 (新易采平台) ,在首页点击“注册”,按指引完成用户注册。注册时须在国 e 平台 (新易采平台) 上传以下证件(国 e 平台的注册可以早于前述递交申请资料时间或同时办理):

序号

注册资料 -

资料要求

1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2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按国 e 平台(新易采平台)格式提供

( 2 ) 国 e 平台(新易采平台)联系人:

操作指引 :①叶女士,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 yehailian@ebidding.com ;

②李先生,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 lilei@ebidding.com

③叶女士: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④李女士: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注册审批:

①陈女士: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②龚先生: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③郑女士: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2. 获取招标文件

( 1 )登录国 e 平台 (新易采平台) 点击“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取招标项目→“立即参与”→选取标段(子包)→ “申请材料递交” ,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授权委托书、保密保廉承诺书、营业执照等资料,点击“提交”。

( 2 )完成提交后,待招标代理人员确认后,可下载招标文件等电子版资料。

( 3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李先生、黄先生,电话: 020 - 37861130 、 020 - 37860757

附件 3 :保廉承诺书

保廉承诺书

致 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以下称发包人):

我方 ( 投标人 ,以下称承包人),拟参加 ____________ (招标项目名称)(标段) __________ 投标。我方承诺,在招标投标全过程完全遵守以下保廉承诺书中的所有条款内容要求,如我方中标,我方将按此承诺书内容与招标人签订保廉协议。

一、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责任

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廉政管理制度;

2 .严格执行业务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 .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公司和双方利益,不得违反与业务合同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4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约定,承包人将双方【合同总金额】【年度实际结算总金额】【实际结算总金额】【合同总金额(包含但不限于订单、结算单等)】的 30% 作为廉洁自律违约金。本业务实施过程中或完成后,若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由发包人通过协商或法律手段向承包人追索上述违约金。

二、承包人必须保证严格遵守以下行为:

1 .严格禁止单独与发包人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之余私下见面接触;

2 .严格禁止向发包人相关工作人员赠送现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卡)或价值 500 元以上的礼品;

3 .严格禁止邀请或资助发包人相关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旅游、参观及学习;

4 .严格禁止以各种娱乐形式变相向发包人相关工作人员行贿;

5 .严格禁止与其它供应商串通报价,损害发包人公司利益;

6 .严格禁止向发包人相关工作人员套取公司保密信息并支付相关费用;

7 .严格禁止与发包人相关工作人员串通报价,损害发包人公司利益;

8 .严格禁止以其他形式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发包人公司利益的行为;

9 .严格禁止为发包人相关工作人员报销应有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10 .严格禁止以黄、赌、毒形式拉拢腐蚀发包人相关工作人员;

11 .严格禁止未经发包人采购部门同意向发包人生产使用部门先供货,后补计划;

12 .严格禁止未经发包人采购部门同意,私自在发包人生产使用部门试用产品;

13 .严格禁止为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指定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14 .严格禁止以任何理由组织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指定人员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工作任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15. 严格禁止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和名目向发包人相关工作人员或利益相关人员进行的其他行贿行为。

三、承包人在业务活动中发现发包人工作人员有以下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有权拒绝并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举报。举报受理人及联系方式:总裁办公室,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 zongcaiban@ 。

1 .发包人工作人员因承包人拒绝本人的不合理要求,故意刁难行为;

2 .发包人工作人员要求承包人提供超出工作范围的宴请、高消费娱乐活动及观光旅游;

3 .发包人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介绍亲友、子女到承包人公司工作;

4 .发包人工作人员借助家庭的婚丧嫁娶、房屋装修等机会变相索要承包人提供的礼金、有价证券(卡)或劳务、财务帮助;

5 .发包人工作人员要求承包人提供交通工具用于超出工作范畴之外的事宜;

6. 发包人工作人员与承包人串通报价或提供机会,损害发包人利益;

7 .发包人工作人员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和任何名目受贿和索贿行为。

四、违约责任

1 .承包人违反本《保廉协议》规定的条款,一经核实,发包人有权要求立即停止货物供应、解除合同、终止合格供应商资格,同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合同总金额】【年度实际结算总金额】【实际结算总金额】 30% 的违约金;

2 .承包人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涉嫌犯罪的,发包人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其他约定

1 .承包人如若违反本《保廉协议》规定的任一条款,则发包人有权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本协议自行终止;

2. 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一致同意提交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 本协议与主合同同时签订,作为发包人承包人双方主合同的附件,是主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履行期限至双方项目主合同权利义务全部履行终结之日起终止。

六、本协议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盖章或发包人 SRM 系统签章后生效。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件 4 :保密承诺书

保密承诺书

致 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以下称发包人):

我方 (投标人, 以下 称承包人),拟参加 ____________ (招标项目名称)(标段) _______ 投标。我方承诺,在招标投标全过程完全遵守以下保密承诺书中的所有条款要求,如我方中标,我方将按此承诺书内容与招标人签订承诺书。

一、保密信息的定义

保密信息指项目合同生效日前后,发包人披露给承包人的任何以及所有以口头或书面,或以照片、视频等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的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薪酬、操作信息、工艺技术信息、投资信息、专利技术、实用新型技术、制度流程、财务信息、工业知识产权、生产及基础设施、 IT 架构与设施、生产经营管理运作模式、生产经营管理计划、其他专有权利、设计、图纸、工程、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技术协议、价格、成本、备忘录、预测和估计、报表、项目开发进度、商业秘密、贸易秘密、商业计划、商业模式、公司决议、发包人规划、设计说明书、投资项目计划、各专业控制要求、专业数据表、电子邮件、影音文件等信息或数据;及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从发包人厂区 / 项目区内以拍照、摄像、录音等任何形式获取的相关信息以及所有未被发包人合法公开的相关信息等。

二、承包人的义务

(一)除非获得发包人的预先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任何或部分保密信息以及源自于保密信息的任何资料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与执行项目无关的活动,不得利用保密信息与发包人以外的第三方开发和执行项目;

(二)承包人应当采取一切必要保密手段,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保密措施,确保其安全,避免泄露、遗失以及未经发包人书面授权复制、披露或使用;

(三)承包人只可向那些必须知道这方面信息以使该项目取得进展,并书面同意对保密信息保密的自身员工披露发包人的保密信息;

(四)承包人应与有权接收保密信息或能接触保密信息的雇员、代理和分包商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或类似的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并且应包含本协议的主要义务;

(五)在保密期限内,承包人发现本方出现泄密均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予以补救,自发现之时起立即以电话及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六)本协议为项目主合同的附件,承包人在履行完毕项目全部责任与义务后,应将发包人披露的属于秘密的资料返还发包人或经发包人监督予以销毁,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备份行为。

三、违约责任

(一)双方均同意并确认: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行为或可能的违约行为将对发包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发包人有权:

1. 禁止承包人可能违反或继续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发包人无须证明其实际损失;

2. 从承包人获得任何的损失或损害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因调查违约或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差旅费等,因承包人违反本协议的义务引起的或与承包人违反本协议的义务有关的损失或损害,或未经授权的使用或披露发包人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或损害。

(二)如承包人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执行,发包人有权要求整改或停工,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三)承包人工作人员(含临时车辆)发生违反发包人规章制度的行为,按照以下标准承担违约金:

1. 承包人人员进入生产厂区 / 项目区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凭人脸识别系统出入,不得蹭刷或者借用他人员工卡,违者须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 200 元 / 人 / 次;

2. 承包人人员进入生产厂区 / 项目区前需对其手机摄像头采取贴膜,防止其进行拍照或摄像,在厂区不得擅自摘除贴膜、不得擅自拍照,违者须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 200 元 / 人 / 次;

3. 承包人人员车辆凭出入证进出厂区 / 项目区,乘坐人员下车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出入厂区,违者须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 200 元 / 人 / 次;

4. 承包人运送设备、物资的车辆,须接受发包人保安核对信息、登记后放行,车辆卸货后及时离厂,不得在卸货点之外的区域逗留,违者须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 200 元 / 人 / 次;

5. 承包人人员进入发包人项目区 / 厂区,应在限定工作区域和工作时间活动,出入实名登记,不得拍照、摄像,不得在非工作区域逗留,违者须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 500 元 / 人 / 次;

6. 承包人存在其他不符合发包人保密管理规范或要求的,须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 200-500 元 / 人 / 次;

7. 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存在违章行为时,发包人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存证,并通知承包人现场负责人,承包人收到通知后应立即整改并承担违约金;

(四)如在双方已正式签订保密协议的情况下,承包人以隐匿或伪造等方式将非承包人人员带入发包人厂区 / 项目区、承包人将保密信息自行披露或泄露给第三方或自行使用商业秘密,均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难以确定的,赔偿数额暂按 50 万元计算。如承包人将发包人有关工艺、设备、配方等核心机密自行披露或泄露给第三方或自行使用,赔偿数额暂按 100 万元计算。如承包人的违约行为造成发包人实际损失大于约定赔偿标准,还应赔偿发包人的差额损失,涉嫌侵犯发包人商业秘密构成违法犯罪的,发包人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四、其他约定

(一)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告生效,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至发包人的商业秘密公开时止;

(二)本协议对甲、乙双方各自的继承者、受益人和指派者均有效力,责任与义务不能因继承或指派而免除。本协议包含了甲、乙双方对保密问题的正确理解与共识;

(三)承包人承认发包人是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信息的所有权人或合法持有人,除非协议中另有明确规定,承包人不享有该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都不应被解释为一方授予对方任何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或法定的其他权利项下的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权利;

(四)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一致同意提交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任何一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该种转让及其尝试自始无效。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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