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2025年12月2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 2025-12-05
项目名称: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2025年12月2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招标公司: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电石炉净化除尘灰输送环保治理项目
项目地区:宁夏 银川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2025年 12 月 2 日至 2025年 12 月 8 日( 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5918314
传真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通讯地址:宁东镇长城路 7号企业总部大楼9层A0912房间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乙炔运行部电石炉净化除尘灰输送环保治理项目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环创(宁夏)生态环境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现有厂区,项目不新增用地,总投资513.51万元。项目将乙炔运行部产生的电石炉净化除尘灰输送至环保建材部水泥装置进行综合利用,主要新建净化除尘灰输送管道、缓冲仓、加湿搅拌机、废气处理设施,其他公辅工程和环保设施依托现有工程。项目实施后年综合利用电石炉净化除尘灰30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根据项目废气特点,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项目各类废气排放须达到DB64/1995-2024、GB41618-2022等相关要求。
(2)地下水:以“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强化地下水的防渗和监控。
(3)噪声:厂界噪声须符合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按规范做好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储存、处置等工作。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GB18597-2023等要求,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规范修编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2
宁夏擎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建筑石膏生产线项目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宁夏擎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泽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基新材料产业区,占地面积76643.89平方米,总投资3140.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8.8万元。项目利用原宁夏仁和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场地,新建1条10万吨/年建筑石膏生产线,配套建设原料车间、成品库、废气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等公辅及环保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根据项目废气特点,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项目各类废气排放须达到DB32/3728-2020、DB31/933-2015等相关要求。
(2)废水:实施雨污分流,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其他废水经处理达到纳管要求后送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禁止外排环境。
(3)地下水:以“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强化地下水的防渗和监控。
(4)噪声:厂界噪声须符合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按规范做好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储存、处置等工作。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GB18597-2023等要求,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环境风险:规范编制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有效防控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