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公安局警官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26-01-25
项目名称: 中宁县公安局警官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公司: 中宁县公安局
项目地区:宁夏 中卫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DGCGL-2025-(ZC)065号
2. 项目名称: 中宁县公安局警官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 目( 二标段 )
3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4 .预算金额: 180000.00元
5.最高限价:180000.00元
6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标段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中宁县公安局警官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标段
大肉 、 调味品配送服务,具体内容及详细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 180000.00元
7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 1年 ;
8 .本项目 是否 接受联合体 响应 : £ 是 R 否。
二、 申请人 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情况符合以下情形:
£ 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 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号 )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对于未预留 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10 %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 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R 本项目专门面向 R 中小微企业 £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 /小微企业实施。
£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分包 £ 联合体 £ 合同分包。
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4)投标人可选择提供投标保证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5)投标人可选择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6)投标人可选择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7)投标人可选择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8)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5.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 采购文件
时间 : 2026 年 1 月 26 日至 2026 年 1 月 28 日, 每天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2:00 至 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通过登录后按系统提示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
方式: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售价: 0元
四、 响应 文件 提交
截止时间: 2026 年 1 月 29 日 1 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 从谈判 文件 开始 发出之日起至 供应商 提交 首次响应 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3个工作 日)
地点: 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五、 开启
时间: 2026 年 1 月 29 日 1 4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 “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开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①各潜在供应商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密码登录进行网上报名(首次登录的供应商须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在完成以上步骤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响应一律不予接收。 ②本项目为电子标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不用到开标现场,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以后,解密截止时间以前登录惠泽招开标大厅,使用导出投标文件时所生成的密码对其递交的电子文件解密(请各投标单位保存好导出htb格式的投标文件时所生成的密码,如密码丢失无法进行解密,密码丢失造成无法解密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供应商必须使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执行“加密导出”操作,生成的.htb文件即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并上传到“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八 、对本次 采购 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中宁县公安局
地址:中宁县滨河路
联系人姓名:胡涛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中宁县 “金宸”商住楼项目18#商业楼1-2层商铺-3室
联系人:周金慧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 6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