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公告
- 2026-04-29
项目名称: 灵武市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公司: 灵武市人民法院
中标公司: 宁夏创羽思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四方九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地区:宁夏 银川
一、项目编号: CX2026ZC033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001251
二、项目名称: 灵武市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金额(元)
宁夏四方九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206号5号楼 查看完整信息 977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价(元)/费率(%)/折扣(折) 总价(元) 是否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灵武市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餐饮服务 1 977000.00 977000.00 是 小型企业 灵武市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二年,合同一年一 签。 按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执行 /
五、评审得分排名 :
标段名称:灵武市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供应商名称 得分 备注(如为最低评标(审)价法
请填写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
宁夏四方九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84.98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宁夏创羽思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77.16 综合得分排名第三
宁夏韵莱餐饮配送有限公司 57.96
银川凯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61.25
宁夏如荼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7.67 综合得分排名第二
六、评审专家名单: 乔礼平(组长)、段世军
采购人代表 : 钱治民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29310.00元。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印发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价(无确切预算金额的,以项目估算价为准),100万元(含)以内费率为1.5%,100(不含)-500万元(含)费率为0.8%。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6年04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灵武市人民法院
地 址: 灵武市灵州大道西段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A座1801室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孟祥玉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仇学刚、马小龙、牛湘厢、谢菲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十一、附件
采购文件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代理机构 :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6-04-29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