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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影视视频制作服务项目综合评比公告

  • 2026-04-29

项目名称: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影视视频制作服务项目综合评比公告

招标公司: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采购标的物: 影视视频制作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宁夏 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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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影视视频制作服务项目 综合评比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影视视频制作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0730-2623XB0019 -01

采购方式: 综合评比

预算金额: 558000.00 元; 最高限价: 558000.00 元;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 金额

(元)

备注

1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影视视频制作服务项目

1

全面负责医生个人账号的矩阵式代运营服务,以创意策划、拍摄摄制、后期制作、技术支撑等核心能力,为医院提供全流程、高品质的视频定制化制作服务,满足品牌宣传、形象展示、内容传播、业务推广等多元化场景使用需求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58000.00

合同履行期限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是否 接受 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 、 第 二十二条规定 ;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响应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2.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2.4根据(财库〔2026〕2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通知》中要求的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4.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 评审 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

4. 2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文件

时间: 202 6年4月30日00 : 00 : 00 至 202 6年5月8日23 : 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 : 00至12:00,下午 12 :00至 24 :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 需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惠泽招”)完成注册,(已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 登录 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综合评比文件 , 具体注册事宜可电话咨询 400-630-6886),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于上述获取文件的时间内 登录 “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综合评比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 26年5月12日09点00分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前,供应商应当使用惠泽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加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 招标代理费:按原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价费[2003]149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35%计收。

2 .公告发布媒介: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官网、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3.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资格审查后,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2家时,经评比小组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为1家时,通过协商确定合理的成交价格。采用综合评比方式进行的招标采购项目均可进行第二轮报价。

4. 请各 响应供应商 在开标前随时关注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官网和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综合评比公告或变更 (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 响应 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

5.本项目为电子标,无需缴纳电子平台使用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 804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航招采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 379号金源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3102634、3102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田老师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瑾、王瑶、苏永刚、刘鑫、赵书耕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3102634、3102633

代理机构: 中航招采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02 6 年 4 月 29 日

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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