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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创业路(恒安北街—四一分沟)排水防涝建设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 2026-04-30

项目名称: 贺兰县创业路(恒安北街—四一分沟)排水防涝建设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标的物: 排水防涝建设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

项目地区:宁夏 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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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创业路(恒安北街—四一分沟)排水防涝建设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已由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贺兰县创业路(恒安北街—四一分沟)排水防涝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贺发改复〔2026〕5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众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对创业路道路雨污分流改造新建雨水、改造污水管道及配套路面恢复,新建雨水调节池及变配电室。

建设内容:1.创业路(恒安北街-四一分沟),新建雨水主管道d1000~d2600,L=2870m,采用预应力Ⅱ级钢筋混凝土管、新建雨水预留管道d600~d1200,L=330m,采用预应力Ⅱ级钢筋混凝土管、新建雨水口连接管道d300,L=1485m,采用Ⅱ级钢筋混凝土管,新建雨水检查井99座,新建雨水口153座;改造污水主管道d800~1000,L=2695m,采用预应力Ⅱ级钢筋混凝土管、污水预留管道d500,L=340m,采用预应力Ⅱ级钢筋混凝土管,新建污水检查井81座;雨水、污水配套路面恢复49632m³。2.雨水调节池及变配电室:新建1.0万立方米雨水调节池1座,钢筋混凝土结构,配套变配电室、电气设备、绿化等。

(二)建设地点:贺兰县城区域内创业路(恒安北街—四一分沟),具体建设地点以自然资源部门审定为准。

(三)招标范围:贺兰县创业路(恒安北街—四一分沟)排水防涝建设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经批准的施工图预算为投资控制目标;包括实施阶段的设计咨询管理,施工管理(含未完工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监理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移交质保、验收后评价,直至发改验收和竣工验收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变更等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等、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合同条款约定,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服务期限:从签订项目管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颁发竣工验收鉴定书,资料移交完毕之日止。

(五)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共划分为1个标段。

(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等资质中的一项或者多项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工程项目管理相关内容。同时具有与项目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管理能力、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还需有良好的企业信誉。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相关项目管理经验。

(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二)“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登记,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2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三)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七、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不收取。

(二)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八、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二)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十、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贺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贺兰县政务服务中心A座6楼

邮编:750200

联系人:石瑶(项目负责人)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众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金榜铭园2号商务楼1408室

邮编:750001

联系人:任东(项目负责人)、屈伟伟、刘婷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宁夏众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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