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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医疗设备购置(第四期)二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 2026-04-30

项目名称: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医疗设备购置(第四期)二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

采购标的物: 医疗设备多功能高性能有创呼吸机

项目地区:宁夏 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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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YC)001736

项目编号: NXYC-2026-ZC039

项目名称: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医疗设备购置(第四期)二标段

预算金额(元): 945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94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医疗设备购置(第四期)二标段 多功能高性能有创呼吸机1 其他医疗设备 5 详见招标文件 2400000.00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医疗设备购置(第四期)二标段 多功能高性能有创呼吸机1 其他医疗设备 5 详见招标文件 2400000.00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医疗设备购置(第四期)二标段 多功能高性能有创呼吸机1 其他医疗设备 5 详见招标文件 2400000.00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医疗设备购置(第四期)二标段 有创呼吸机 其他医疗设备 15 详见招标文件 2250000.00

数量合计: 30 预算合计: 945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 乙方应于合同签字生效后开始计算的(国产)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优惠政策;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落实(财库〔2026〕2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支持优先采购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8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1)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2)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国产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注:3.3-3.6 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2026-04-30 17:35:21 至 2026-05-12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 :电子下载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5-22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锁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3.本项目电子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进行查看。4.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③进入“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供应商根据系统提示进行解密,如多标段不见面开标,则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查看完整信息、4009980000获得帮助。 5.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所填联系电话须真实有效,如评审环节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能及时联系。如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利群西街2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悦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龙马大厦1303室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李希来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丽姣、赵吉祥、叶力民、卢伟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 宁夏悦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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