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宁东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现代煤化工产业绿电园区2024年二,三期复合光伏项目330千伏输变电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5-03-21
项目名称: 宁夏宁东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现代煤化工产业绿电园区2024年二,三期复合光伏项目330千伏输变电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411-640900-04-01-304760
招标公司: 宁夏宁东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330千伏输变电工程EPC总承包、现代煤化工产业绿电园区、复合光伏项目
项目地区:宁夏 银川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宁东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现代煤化工产业绿电园区 2024年二、三期复合光伏项目330千伏输变电工程 EPC 总承包 已由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2411-640900-04-01-304760、2411-640900-04-01-973068)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宁夏宁东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为 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宁夏宁东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现代煤化工产业绿电园区 2024年二期540 MW 、三期 540 MW 复合光伏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境内,升压站站址位于灵武市宁东镇永利村境内,其北侧 1.1 km 为省道 307盐中线,采用35 kV 集电线路送至配套建设的 330 kV 升压站,通过 330 KV 输电线路送至银川东 750 KV 变电站。
2.2 建设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境内
2.3 招标范围
本工程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次招标共计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宁夏宁东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现代煤化工产业绿电园区2024年二、三期复合光伏项目330千伏输变电工 程。工程内容:新建 1座330 kV 升压站及所属工程,以 1回330 kV 线路接入银川东 750k V变电站。
其中,新建约9.5km线路(其中约8km为架空线路;约1.5km为国能塔基及线路,后期根据施工方案确定线路施工方式),利用国能已建双回路预留段约23.5km,并网线路接入银川东变330千伏北起第7串,全长约33km,330kV升压站及输电线路严格按国家电网宁夏公司相关标准建设。
本工程为施工总承包( EPC )工程,不论本招标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前期服务、勘察设计、施工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及安装、竣工投产、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
2.3.1 项目前期服务
办理工程开工所必须的全部相关合规性手续办理,包含但不限于:勘测定界、土地复垦、林草许可、环境影响评价、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三同时、社会稳定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产压覆等升压站场区涉及的全部专题报告的编制、审查、评审及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等工作,以上项目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方负责;工程范围内所需的农网线路及弱电线路的拆迁及改建、设施搬迁及恢复,补偿及协调等相关费用由投标方负责(上述范围不包含行政部门缴纳的升压站及线路范围内的林草地植被 恢复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复垦保证金、塔基土地补偿费及临时施工便道土地补偿费、耕地占用税、建设期城镇土地使用税、建设用地土地划拨费 ); 负责施工临时用地、运输通道 和施工协调等协调工作;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能监 局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备案工作、宁夏电力质量监督中心、宁东质检站按照规定工程阶段进行质监,并取得相应报告及转序通知书、并网通知书,承担本项目涉及的审查、协调 及验收等相关费用;负责办理本标段道路、通讯、电气、铁路、用水等施工中断协调手续 工作,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完成临时用地(送出线路、临建、施工道路等) 的设计及报批工作,取得临时用地批复及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划拨用地手续,按照宁夏电网并网要求完成安稳性报告、并网前多场站短路比计算。
2.3.2 勘测设计工作范围
本项目全部工程的工程设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升压站及线路地形图测绘、地 质勘察(地质初勘、地质详勘)、气象水文勘察、初步设计、执行概算、初设评审、技术规范书、消防设计专篇、施工图设计(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材料清单编制)、施工图相关审查、竣工图及竣工报告、设计总结报告编制;所有设计必须满足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并网调度的 要求。
总体设计、站区总体规划、站区总平面布置及竖向布置、建筑规模及结构(包括综合楼、综合水泵房、库房、危废品库、车棚等建构筑物、观景台展厅)、站址区域概括、进站道路及交通运输、进出线走廊、电气主接线设计、电气总平面布置及配电装置、电气二次设计、 330 kV 预制舱、设备选型设计、建筑结构水暖电设计、电力电量平衡计算、接入系统设计复合、导线截面选择、潮流校核计算、稳定计算、短路电流计算、无功补偿计算等针对本项目各项专题研究等。
升压站场区及线路各阶段的设计还包括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防洪及排洪、采暖通风 和空气调节系统、消防系统、土地复垦、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性评价、职业健康、社会稳定性评估、全站防雷接地设计、集中运维系统及接口、智能安防系统(含门禁及视频监控)、节能措施等为满足工程验收要求的相关专题专项设计;按照设计规划绘制总平面布置图、效果图;各设计阶段文件编制深度应分别满足国家、行业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及 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业主要求的其他设计,并配合所有设计文件和图纸并通过政府及相 关部门、 电网、招标人、监理单位的各项审查、验收、备案、文件归档等;负责各类设计 交底、设计审查等工作;项目投产所需的各类检查、检验、验收及证照办理;解决现场施 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按照政府审图中心完成变电站规划总平 面布置图、效果图绘制及审核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本项目整体设计、协调、服务(含现场服务 ); 负责组织召开设计技术方面协调会议、参加启动验收委员会等工程实施期间的有 关会议;负责取得工程设计中所需的其它未尽协议。
初步设计文件应通过专业设计审查单位审定,设计审查单位的确定需经过招标人同意,相关审查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最终项目设计方案以审定的初步设计收口版为准。合同签订后,投标人立即开展初步设计工作, 10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的初步设计文件(初步 概算书 ), 评审后 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修编。
2.3.3 设备及材料采购范围
投标人应根据本合同和适用法律的规定负责采购本项目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30 kV 升压站一次、二次设备采购(包括二期 35 kV 线路进线间隔、三期 35 kV 线路进线间隔 ): 主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开关、 GIS 设备、开关柜、无功补偿装置、接地变柜、站用变柜、母线、站用电源(包括备用电源)等;送出线路及间隔:杆塔及基础、导线和地线、通信设备如 OPGW 、绝缘子及金具等,备用电源等;控制设备:包括计算机监控系统;通信设备包括站内通信设备、与调度及上送国家电网控制后台通信设备等;消防设备:包括综合楼、综合水泵房、库房、危废品库、车棚、预制舱、主变设备等建筑物构筑物的消防设施等;智能设备:智能安防系统、集中运维系统(含光伏区控制系统)、视频监 控系统、火灾自动探测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等;测量设备:各种测量仪表、传感器等,电缆包括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等;综合楼建筑:调度、办公、水暖电材料的等满足人员生活、办公等所有设备设备的采购;保护及自动化设备:五防系统、电能质量在线监测、继 电保护、功率预测、安全自动控制系统、环境监测、 AGC 控制装置、 AVC 控制装置、宽频振荡和同步相量控制等;站用电系统设备:包括直流电源、蓄电池、不停电电源、交直流配电系统等;其他材料:建筑材料、接地材料、绝缘材料,设备与自身设备及其他设备间所 有连接材料,投标人负责设备材料的施工损耗;临建:包括建设方、监理方、升压站施工单位及设计院驻场代表办公区、生活区的建设;其他设备:观景台展厅、车棚及充电桩、电子脉冲围栏系统,按照国标《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光伏发电站安全规程》要求提供设备设施标识牌、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牌、宣传标语、宣传牌、道路指示牌,绝缘工器具、办公自动化,预埋件、防雷接地、通讯等设备。
投标方根据 750 kV 变电站接入相关要求购置所需一次设备和二次设备,按照 750 kV 变电站完成并网测试相关试验,并承担上述所有费用。
2.3.4 备品备件
备品备件及工器具按照中标价的 1‰配备,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2.3.5 施工、安装范围
负责土建施工、电气安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
(1) 升压站设备施工及安装:新建330 kV 升压站内的主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开关、 GIS 设备、开关柜、无功补偿装置、接地变柜、站用变柜、母线、站用电源(包括备用电源)等设备安装及基础施工;控制设备:计算机监控系统;通信设备包括站内通信设备、与调度及上送国家电网控制后台通信设备等设备安装及基础施工;智能设备:智能安防系统、集中运维系统(含光伏区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探测报警及消防控制系 统等设备安装及基础施工;测量设备:各种测量仪表、传感器等, 电缆包括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等设备安装及基础施工;保护及自动化设备:五防系统、 电能质量在线监测、继电保护、功率预测、安全自动控制系统、环境监测、 AGC 控制装置、 AVC 控制装置、宽频振荡和同步相量控制等设备安装及基础施工;站用电系统设备:包括直流电源、蓄电池、不停电电源、交直流配电系统等;预埋件、防雷接地等所有设备施工及安装。
(2) 输电线路设备施工及安装:包括铁塔(钢管杆)等线路设备的基础施工(包括开挖、混凝土浇筑、回填、接地等)、电缆沟、电缆敷设、铁塔(钢管杆)组装、吊装、导地线展放、附件等;施工图纸和施工工艺要求的所有材料的运输、装卸和保管等图纸范围内所有电气施工工作;山洪沟内及山坡上塔杆及拉线的防洪砌护。根据 750 kV 变电站接入相关要 求完成该间隔一次设备和二次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验。
(3) 建筑施工及安装:综合楼、综合水泵房、库房、危废品库、车棚、观景台展厅等建筑的施工及装修及与升压站的连接设备/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
(4) 消防设备设施施工及安装:包括主控楼、预制舱、主变设备、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生活水池) 等建筑物构筑物的消防设施安装及基础施工; 消防系统: 主控楼、预制 舱、主变设备、消防泵房等建筑物构筑物的消防必须满足当地政府消防相关要求,同时参照国网电力公司建设标准设置。
(5) 其他设备设施施工及安装: 四通一平、施工临建、控制室、综合水泵房、仓储、危化品库房、场区大门、绿化、围墙、护坡、道路(进站道路、检修道路、站内道路和站外环路)、站用通信、站内站外给排水、站外防洪、消防、进站备用电源及站外线路、照明、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设施、电子脉冲围栏系统、设备设施标识牌、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牌、宣传标语、宣传牌、道路指示牌、防火封堵、电缆沟道的施工、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电缆标示桩安装、中间接头电缆井等所有相关工程及附属设备设施安装及基础施 工。
(6) 过程中的原材料取样和送检;钢筋接头连接取样和送检、闭淋水试验;外加剂、掺合料取样和送检;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量不少于30%;现场混凝土坍落度的测定;回填土实密度性试验等相关试验。以上工作所涉及全部费用及协调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 价范围内。
(7) 施工需要临时占地由投标人自行征地(如预制加工场所、办公及生活营区)、办理 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含场内外临时施工便道用地 ), 该工程所需的运输、施工等政策处理及 协调费用。
(8) 承包人应在招标人征地范围内施工,若施工需要临时占地超出征地范围的,由承包人自行征地、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2.3.6 调试、启动、试运行
投标人应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启动和试运行过程中的运行和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分项验收、输电线路进入正式运行前的所有交接试验和涉网试验、保护定值计算、调试及启动方案、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性能测试、系统验收试验、考核验收、人员培训、工程竣工前的运行管理和最终转入正式运行交付使用等。
( 1)升压站:包括所有临建、10 KV 临时(备用) 电源、水源、通讯、土建、一次、二次设备调试(包括系统联调及单机调试等)、试验、验收、并网、设备性能测试、视频监控、质监验收、工程质量保修、资料等一切工作内容。
( 2)送出线路及间隔:线路路径选择、气象条件、导地线选型、绝缘配合、防雷接地、杆塔及基础等。包括项目的接入工程所有的设备、线路参数测试、调试、验收等工作全部由投标方负责完成。
( 3)综合楼:包括项目的调度、生产、生活等所有的设备、330 kV 与调度系统的连接、与电网调度通讯、所有测试、调试、验收等工作全部由投标方负责完成。
( 4)工程竣工前的运行管理:投标人应负责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电气设备(主变、 GIS 、开关柜、动态无功补偿、并联电容器组、站用变、杆塔、综合自动化系统、直流电源、不停电电源、图像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探测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调度自动化及二次安防、全景监控、站内通信、与调度及上传集中运维系统;施工电源;场用电设备;高低压电缆;设备防雷接地设施(与设备连接)等调试、启动及试运行直至移交业主的全部工作,进行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及相关要求,项目达标投产,并参加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和 部分设备的出厂验收、试验。
上述所有交接试验和涉网试验及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竣工验收、并网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在启动试运开始前,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暂行的设备运行维护手册,上述设备运行维护手册的详细程度,应能满足招标人操作、维修、拆卸、重新组装、调整和修复的需要。招标人编制运行维护手册,投标人应按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编制运行维护手册所需的相关资料和文件。
2.3.7 输变电工程协调与服务
负责处理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政策处理相关事宜并承担费用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施工阻工、民事纠纷、公用公路网等相关费用;负责技术培训、生产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等。
送出线路施工等涉及地方政府、村民协调、相关企业及清赔补偿等费用(含协调费用)全部由投标人负责,方案及费用等需报业主方认可后进行。
2.3.8 验收及其他服务
包含但不限于: 负责本项目工程涉网试验工作 ,依据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宁电调字【 2022】54号文《宁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宁夏电网新能源场站和储能电站实测建模工作方案及相关技术要求的通知》、宁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宁夏电网风电场调度管理规定》《宁夏电网光伏电站调度管理规定》及《宁夏电网调度系统新能源并网服务手册》的通知,办理输变电工程开工前、电能质量评估等相关评估、检测性能报告,并网后逆变器调试报告、电能质量测试报告、功率预测系统调试报告、有功功率控制能力( AGC )、无功功率控制能力( AVC )测试报告、无功补偿装置并网性能测试报告、电压及频率适应性测 试报告、快速频率响应性能测试报告、高电压穿越 /低电压穿能力验证检测报告、 SVG 性能测试、一次调频测试、宽频振荡风险评估、项目接银川东直流安全稳定控制研究、短路比计算报告等电网要求的各项并网测试项目及厂家协调费用;负责 330 KV 并网手续的办理及协调工作,并承担所有费用。
负责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启动、试运行过程中的运维工作;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含政府、电网、消防等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备案 ); 负责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土地复垦、林草地植被恢复、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防雷接地、生态修复、职业健 康与劳动安全等设施竣工验收及最终验收工作;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水保监理、检 测、验收工作并取得相应的报告,通过政府部门验收;负责依照评审通过的项目水土保持 方案报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所涉及的防治水土流失、防治环境污染、土地复垦及治沙等相关措施的实施,满足政府要求的验收标准;负责房产证办理、消防备案、线路验收;负责办理道路、通讯、 电气、等施工中断协调手续工作,因手续办理不及时产生的一切费用、政府及相关机构处罚及工期延误均由投标人负责;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的所有 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产所需的各类检查、检验、验收及证照手续办理)。投标人代为办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招标人办理证照手续的,招标人应出具相应授权委托书。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竣工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由投标 人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含民事协调)。
2.3.9 范围接口
投标人负责本项目内输变电工程的所有工作内容(除非另有说明 ), 负责 330 kV 线路延伸至 750 kV 升压站间隔处,并负责设备采购、接线、调试、对侧需要检测调试费用;负责二期 35 kV 线路进线间隔、三期 35 kV 线路进线间隔接线、调试工作;负责全景监控、箱变 测控、场区视频监控系统(包括周界鹰眼监控系统)等所有监控系统,接入 330 kV 升压站内的服务器及智能一体化系统。以上接口处、端子处的工作内容及端子处接入线路的标示标志牌由本项目投标人负责。
2.3.10 特殊情况说明
配合一期 330 KV 升压站工程总包单位完成二期、三期 330 kV 升压站监控室与一期 330 KV 升压站监控室通过光缆连接,能够实现在二期、三期 330 kV 升压站监控室四遥(遥 测、遥信、遥控、遥调)一期 330 KV 升压站及一期光伏区所有设备,能够监视、控制一期升压站及一期光伏区视频监控系统,除一期 330 KV 升压站监控室连接二期、三期 330 kV 升压站监控室的光纤采购、施工、路径的政府许可手续外新增设备均包含在投标报价总价 内。
升压站设计一次及二次设备时要考虑远期新增 72万 kWh 储能接入位置需求,预留调相机 出 线位置。
本次报价范围不包括国能同塔双回资产回购费用。
1.5km 国能塔基及线路相关所有费用、无人机系统、观景台、观景台展厅、智慧运维系统以暂估价形式报价。
2.4 计划工期
计划 2025年 4 月份项目整体 开工, 2025年6月30日前并网投运。具体开工日期以发 包人或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为准。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EPC 总承包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3.1 EPC 总承包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 1】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 级资质 , 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财务要求:三年,2021年至2023年(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 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没有 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内,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须至少具有 1 个 330 kV 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EPC 总承包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 证明本次招标 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
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 4】信誉要求:
( 1)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 与此次投标,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 2)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及建造师、建筑师、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或 其法定代表人(单位 负责人)近 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 查询。
【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1)具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 ), 同时具备安全生产 考核( B类)。
( 2)2020年3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担任330 kV 及以上变电 站和 330 kV 及以上电力线路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经历 , 投标人须提 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 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1)具有有效的(电气专业)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 注册, 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 2)设计负责人2020年3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 1 个担任 330 kV 及以上变电站和 330 kV 及以上电力线路工程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 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 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 业)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2)施工负责人2020年3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 330 kV 及以上变电站和 330 kV 及以上电力线路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 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 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 8】施工机械设备:/
【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指安全总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
【 10】采购货物要求:/
【 11】其他要求 :( 1)投 标人 拟派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网上查询页面或其他查 询方式的扫描件,时间要求为开标前最近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 2)【重要提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规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性判断标准如下,不符合规定的按照无效 证书处理: ①自 2022 年 1 月 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EPC 总承包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 1)最多接受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 标。
(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 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至 2025 年 3 月 28 日 23 时 59 分 (北京时间,下同 ), 登录 “宁夏回族自 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 电子交 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CA 数字证书 办理。新平 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 CA 办理 ”。
4.3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登记,且投标一律不 予接收。
4.4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变更公告 ”
栏、系统内 “澄清和修改 ”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 ”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5年4月1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 位的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宁东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企业总部1号楼
联系人:王旭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公司: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 B 座 25 楼
联系人:丁洁 杜刚
2025 年 3 月 21 日
[A64000020250228036001001]宁夏宁东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现代煤化工产业绿电园区2024年二、三期复合光伏项目330千伏输变电工程EPC总承包.NXZ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