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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教育局同心县豫海中学消防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2025-03-24

项目名称: 同心县豫海中学消防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同心县教育局

采购标的物: 消防设施建设项目防排烟设施

项目地区:宁夏 吴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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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豫海中学消防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4 16:07 信息来源: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原文链接地址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豫海中学消防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同心县豫海中学消防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同发改审发〔 202 5 〕 1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 教育 局,建设资金除自治区教育厅专项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招标人为同心县 教育 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改造总面积为44245.28m2,共9栋建筑,分别为教学楼I段、教学楼II段、教学楼III段、实验综合楼、男生公寓、女生公寓、3#学生公寓、浴室锅炉房、食堂。包括灭火救援设施、防排烟设施、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火栓按钮配线改造、增设防火门、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同心县豫海中学院内

2.3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 同时 具有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含 三 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 5 年 0 3 月 24 日 8时00分至202 5 年 0 3 月 31 日 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5 年 04 月 15 日 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同心县 教育 局

地址:同心县

联系人: 李玉伏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城区开发区气象局大院 7#楼1-401室

联系人:王明明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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