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 2025-07-06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NXZDHY2025-042
招标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地区:宁夏 吴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NXZDHY2025-04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60000.00元
限价(如有) : 160000.00 元
采购需求: 业务档案数字化加工,主要包含档案整理及档案修复裱糊、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条目著录、图像质检、数据挂接、档案装订还原等,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及采购需求)
采购 名称
数量
服务期限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 (元)
备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两年
(详见 磋商 文件 第三章采购需求 )
160000.00
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时间 两 年。总 预 算: 320000.00 元。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参加宁夏域内采购活动的,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
( 2 )法人 /单位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 3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 “ 信用中国” 网站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 ) 查询结果为准);
(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得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 6 )依法纳税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 8 )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9)提供针对本项目驻场人员承诺函且不随意变更人员承诺涵;
( 10)提供针对本项目保密承诺涵;
( 11 ) 须具有国家保密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 “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档案数字化加工”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或以上资质,外地企业需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甲级资质或在自治区保密局备案证明。
注:( 4)至( 7 )条款响应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 5 年 0 7 月 06 日 08:3 0 至 202 5 年 0 7 月 11 日 18: 3 0:00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每天 08:30至18: 3 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方式: 投标人需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惠泽招”/)完成注册(已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陆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注册事宜可电话咨询 400-630-6886。),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于202 5 年 0 7 月 06 日上午 8时30分至202 5 年 0 7 月 11 日下午 18时 3 0分,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 0 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 5 年 0 7 月 16 日 下午 1 5 : 0 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 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
地点: 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惠泽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加密,除因电子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外,供应商未能按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五、开启
时间: 202 5 年 07 月 16 日 下午 1 5 : 0 0:00(北京时间)
地点: 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1)本次公告在惠泽招电 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 2)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3)本项目不使用数字证书(西部CA锁)进行开评标,投标单位无需办理。解密使用导出htb格式的投标文件时所生成的密码,请各投标单位保存。如密码丢失无法进行解密,密码丢失造成无法解密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如有技术或上传系统问题请致电惠泽招技术支持电话:400-630-6886。( 4 )供应商应在本公告 “三、获取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通过注册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按系统提示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若供应商未按照上述程序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导致无法参与后续投标程序的,后果自行承担。 ( 5) 其他事宜: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 “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丁主任
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利通区开元大道西路 658号
联系方式 :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宁夏中大宏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马丽丽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祥和大厦 820室
联 系方式: 1301423142
宁夏中大宏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 5 年0 7 月 06 日